中国已经进入WTO了,作为国人,你知道现在国家都在征什么税吗?现就我们所知,给您做个简要介绍.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27种税,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九类:
一、 税种分类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种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领域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种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生产、经营者取得的利润或者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可以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对纳税人取得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土地增值税4种税。这些税种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调节而设置的。
5.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尚未立法开征)3种税。
6.行为税类。包括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证券交易税(尚未立法开征)、屠宰税和筵席税7种税。这些税种是对特定的行为征收的。
7.农牧业税类。包括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和牧业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取得农业收入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8.关税。这种税是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
并不是每个企业、单位、个人都要缴纳上述各种税收。一般说来,工业、商业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类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农业生产者应当缴纳农业税,盈利的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当缴纳消费税,采矿企业应当缴纳资源税,企业的生产、经营帐册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拥有房产、车辆的企业应当缴纳房产税和车辆使用税。个人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了税收之外,国家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有3个:教育费附加、矿区使用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税收立法
在税收立法和税收政策制定方面,中国强调税权集中、税政统一。目前有权制定税法或者税收政策的国家机关主要有: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总署等。
1. 税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2. 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3.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
税收法律的制定要经过提出立法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四道程序,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要经过规划、起草、审定和发布四道程序。上述程序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
此外,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政府,在不与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某些地方性的税收法规和规章。
中国现行税收法规体系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
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改并重新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2000年6月20日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自同年11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自1985年度起施行。
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即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自1991度起施行。此税种自1999年下半年减半征收,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14.《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1951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即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15.遗产税(法规待制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17.《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1951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即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废止。
1997年10月2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1.证券交易税(法规待制定)。
22.《屠宰税暂行条例》,1950年12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此税现由地方管理。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此税现由地方管理。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即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25.《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即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26. 牧业税,无全国性法规,征收办法由开征此税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2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发布,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28.《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1994年5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
29.《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并重新公布,即日起施行。
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现在,征管法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江泽民签署了第四十九号主席令公布,新征管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同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布,即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即日起施行。
33.《税务行政复议规则》,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即日起施行。
注:税收征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中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均已经纳入1997年3月14日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三、 涉外税收
在中国已经公布的税收法律、条例中,明确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或者外国人的税种有15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8.《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9.《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12. 《屠宰税暂行条例》;
13. 《车辆购置税》;
14. 《中华人民共和农业税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兴办的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纳税事宜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办理。
我们今天只是简单介绍了一下我国的税收体系,有关具体的税法知识将在以后逐步的向大家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