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土地一直是高度集中的,每一寸土地都渗透了农民的血与泪。他们为了土地,为了生存不得不一次次揭竿而起,向统治者发起猛烈的进攻,时时动摇着历代王朝。为了稳定统治者的江山,历代都有不少明智的政治家、思想家提出各种各样的政治主张。就经济而言,如打击土地兼并,减租免租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在农村工作中全面落实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作出了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为了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一决策,顺利地搞好税费改革,有必要回顾中国的历史,使我们从历史的高度来认识税费改革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秦始皇废分封、行郡县、统一文字、修治驰道等进步政策的施行,使其不失为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人物。但他横征暴敛,严刑峻罚,终使人民揭竿而起,推翻了暴秦,同时也教育了新的统治者刘邦,使刘邦认识到农民的力量,在开国之初对农民制定了一些宽松政策,这才使中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向前迈进了一步。
汉文、景二帝对农民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政策。为“重农抑末,轻徭薄赋”政策,实行文帝三年(公元前176年),田租减半,文帝二十年,田租再减半,次年租税全免;这些法令的施行,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发展生产起了积极作用。在文景时期,“流民既归”,粮价大减,国库充盈,民乐其业,吏安其官,呈现出一派升平气象。汉武帝时,桑弘羊主持国家财政税收,制定了平抑物价,盐铁官营等政策。特别是灾年减免税制度,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这些措施的实施,增加了汉王朝的财政收入。西汉王朝建立后,经过高祖、文景二帝的一系列改革,西汉的政治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为汉武帝的一系列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使我们伟大的祖国开始以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富强国家而闻名于世。
西汉到了元帝、成帝、哀帝时,政治腐败,民不聊生,阶级矛盾日趋尖锐,统治集团的骄奢淫逸,官僚地主兼并土地,强占民田,逼得他们不得不依附豪强地主,忍受着“收大半之赋”的残酷剥削,或是沦为奴婢,或者四处流亡。于是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刘秀借农民起义军统一了全国,建立了东汉王朝。据公元57年的统计,在东汉初年,在籍人口仅为二千一百万。刘秀作为一代“中兴”之主,首先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为释放奴隶,解放生产力,安定流民,将国有土地租给流民耕种。前三五年免交租税,每年供给这些流民以种子和耕具。尽管刘秀的清丈土地和核查户口的“度田令”没能彻底进行,但经过各方面改革后,加强了皇权,稳定了秩序,发展了生产,减轻了农民的兵役、徭役和赋税负担,到了公元30年时,全国就呈现了“粮储差积”的富裕景象。
东汉经过黄巾农民大起义,走向灭亡。此后历经三国、西晋、东晋、南北朝,到隋统一中国共361年,在这三百多年的分裂动荡的年代中,北魏孝文帝拓拔宏的改革和隋朝的创立者杨坚的改革是值得重视的。魏孝文帝在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剂。隋文帝实行的是“轻徭薄赋”政策。尽管这些制度在总体上对地主阶级有利,但农民的租调和徭役的负担确实减轻了,因此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安定的大好局面。
隋最后的灭亡在于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极度剥削和压迫,迫使农民举行起义。隋末农民起义爆发于隋代正处在号称富强的时期,其结果是推翻了一个号称富强的皇朝,这使后来的唐代李世民认识到:施行对农民相对让步的政策是确保统治者长治久安之法。贞观之治时,群臣进谏,太宗“纳谏”,其中极大部分类如止徭役,息征战,戒奢纵,“取信于民”、“居安思危”、“慎终如始”等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对农民的相对让步这一主题。唐王朝在颁步均田令的同时公布了租庸调剂。如果政府加役,则租庸减免或全免,遇荒年,若减产十分之四则免租,减产十分之六则免租和调,十分之七以上则一切全免。唐太宗对农民让步的政策和各种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生产状况迅速好转,紧接着连续三年的严重自然灾害之后,贞观四年,全国大丰收,流散的人都返回乡里,该年全国处死刑的仅二十九人,全国出现了“马牛布野,外户不闭”的现象。自长安南到岭南,东到沿海,行旅不需自带粮食,沿途可以得到充分的供应。对“贞观之治”的形成,魏征作出了杰出贡献,他曾参加过瓦岗军,最了解农民的疾苦和要求,他为李世民确定了劝课农桑、轻徭薄赋的政策。此后一再提醒太宗要“居安思危”、“慎终如始”,一再强调守成要比创业更难,致使太宗认识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到了唐玄宗前期,宰相姚崇有十项建议,其中之一是“除租、庸税之外,其它的苛捐杂税要杜绝”。经过一系列改革,社会政治局势稳定,唐王朝的封建经济出现了空前繁荣,这就是“开元盛世”。
唐朝末年,政治腐败,藩镇割据,国库空虚,赋税繁重,于是农民起义的烽烟再起,大唐灭亡。后周的赵匡胤于公元960年春发动陈桥兵变,统一了全国,结束了唐末以来的五代十国分裂局面。北宋值得一提的是王安石的变法。北宋建国后,和历代的统治阶级一样,日益腐朽,仅公元1059年一年之中就爆发农民起义九百七十多次。王安石变法主要内容是:均输法(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青苗法(农民在青黄不接时,以田中青苗作抵押,向北宋国库请贷。遇灾年可延期归还)、农田水利法和免役法等。经过变法,北宋王朝财政达到了平衡,缓和了阶级矛盾,对阻止西夏、辽侵犯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王安石不愧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总结元朝灭亡的原因时说:“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贫富,国家休戚系焉”,这样必须实行“阜民之财,息民之力”的经济政策,通过实行奖励垦荒、屯田,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等措施,稳定了社会秩序,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明朝中叶,财政枯竭,农民起义不断,其根本原因之一是官僚、地主大量的兼并土地。明内阁首辅张居正提出清丈土地,改变赋税制度。经强行清丈,多出三百万顷。在此基础上,于万历九年又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制度。
一条鞭法的实行,改变了以前赋与役分开征收的办法,使两者合一,取消力役,由官府直接统筹办理,简化了赋役征收的项目和手续,对增加财政收入,减轻人民的负担都有一定的进步作用。一条鞭法的赋税制度及其它一些措施,也被清初的统治者所采用,使清初的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清初的统治者使田赋和人头税合二为一,按田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这次改革,使中国历史上再次出现一段繁荣昌盛的“康乾盛世”。但是,这些改革措施都没能触动已经开始衰亡的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当时,西方世界已经开始步入资本主义文明阶段,中国仍顽固的实行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必然要被时代所淘汰。
清末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充分认识到:维新不能救亡,救亡必须革命。于是辛亥革命爆发了。十九世纪后半叶,又出现了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但由于他们在改革中并没有提出土地问题,也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最终也以失败而告终。在这期间,1853年由太平天国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是一份真正的农民革命纲领。其基本精神是要取消封建土地所有制,重新分配土地的社会体制。但这一纲领只是农民平均主义思想的表现,太平天国在实践过程中没有也不可能按照绝对平均的原则来分配土地。
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严格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第一次提出以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和以民主共和国取代封建帝制的先进的奋斗纲领——三民主义,这是当时唯一有希望可以使中国走上现代化道路的进步纲领。尽管它失败了,但它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提供了经验和教训。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新中国第二次土地革命,它再一次释放了广大农民身上潜藏的巨大能量。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许多地方农民的负担还相当沉重,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因而减轻农民负担就成了当前保护农民利益的首要之举。
农村税费改革体现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我们党一贯主张的保障农民利益,保护农村生产力,让农民休养生息的方针,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每个朝代或在开国之初,或在衰败期中兴,都有不同程度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而每个朝代的逐渐衰弱直至灭亡,则都是由于统治集团的腐败,地主阶级的土地兼并,人民不堪忍受繁重的赋税、徭役等,以致农民被迫起义,直至推翻腐朽的反动统治。历史的教训给了我们不少启示,欲求其高,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老百姓就是我们的“根”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