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审计职责审计风险与审计职责构成一对矛盾,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只要审计就有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对审计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各级审计机构可以参与制定行政措施、制定并监督执行审计制度规范、监督审计财政预算及预算外资金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协办经济案件等。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和审计失败的出现。
二、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审计人员在承接业务时,首先必须慎重地选择被审计单位。一是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被审计单位,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客户、职工、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的诚信度很差,则蒙骗注册会计师的可能性也很大;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注意。其次要进行风险评估,要判断自己可接受的风险。当风险超过了事务所的承受能力时,应拒绝接受委托。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业务时要充分关注被审计单位的下列各种迹象: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主要财务指标恶化;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大量低效和不良资产挂账;无法获得供应商的正常商业信用;主要产品市场份额萎缩;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人力资源或其他生产要素短缺;未能达到预期经营目标;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等。上述这些迹象通常表现为表外信息,一旦由隐形转为显形,将会扭曲财务报表的客观表述。如果注册会计师只注重表内信息的审计,忽视对表外信息的关注,则极有可能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充分考虑在可预见的将来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可能性。当在审计中怀疑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时,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持续经营假设对被审单位的适用与否。
三、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提高执业水平
(一)建立员工准入和培训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在聘任执业人员时,应将“职业道德”作为评价应聘人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并督促全体执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风险意识,还要训练员工的专业能力,确保全体员工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业务时,应当考虑自身能力,拒绝接受不能胜任的业务,对于承接的业务应将其委派给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员工。必要时,应当聘请专家协助工作。
建立审计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实行风险导向审计,即一切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都应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和出发点,充分关注经营失败和欺诈舞弊等可能产生的风险。在选择被审计单位时,应充分考虑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商业环境是否存在风险;在审计过程中,应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并把重点放在审计风险尤其是持续经营风险的评估上。通过审计程序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的水平。必要时,应向客户索取管理当局声明书,以明确客户责任和审计责任,避免由于客户不明白自身责任而导致的潜在纠纷。鉴于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较普遍和法律法规不完备的现状,为规避风险,对客户固有风险的评估宜确定为100%,此外,还要注意依靠职业判断来防范风险。在进行具体业务的风险判断时,注册会计师对客户存在的非正常交易、或有事项及持续经营能力应予以充分关注,审慎考虑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判断自己可以接受的风险,并考虑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以更好地防范和规避审计失败。
审计主体的素质同样对审计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若审计主体的素质和其肩负的职能与其从事的活动不相适应,那么就意味着审计主体在审计活动中存在风险。所以,在我们的全面审计风险意识中,首先必须有审计主体素质风险的概念。防范审计主体素质风险的首要方面是要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具体要保证三个方面的素质不滞后:一是运用现代科技技能素质不能滞后;二是保证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能滞后;三是保证审计人员廉洁素质不能滞后。同时,注重审计机关形象建设也是强化审计主体素质风险意识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审计程序规范化意识
具体就是要了解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规范正常,对可能带来的审计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确定有无导致重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二)在接受审计业务后,必须在业务委托书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安全、可靠,促进双方共同遵守约定事项并加强合作,防止被审单位混淆事实逃避责任。同时,为了保证审计质量,需要由审计部门牵头,组织、监察等部门参加,组成强有力的审计小组,以保证审计的全面性、整体性、权威性。
(三)履行严格的审计程序
履行严格的审计程序是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一个严格有序的标准,认真的执行标准化控制和管理,坚持原则性、减少灵活性,按照真实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成本配比等原则,对不真实、不完整及错误账目进行调整,并编制资产负债表,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状况,降低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发生概率。
(四)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职业谨慎
保持职业谨慎是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要求。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态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出和及时解决,注意适用法律法规的时效性。制定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项目审计计划,在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了解到的情况适时对审计计划进行修正,通过及时变更、补充、修订审计计划等手段针对实际情况来解决问题消除疑惑。
(五)出具严格有效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审计人员通过审计程序、运用审计方法、以事实为依据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出具审计报告。它为会计报表使用者传达决策所需信息,是被审单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鉴定报告。因此审计人员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统一评价标准,采纳合理意见,分清前任和后任的经济责任,分清责任人应负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分清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分清职责范围内和职责范围外的经济责任,语言标准规范,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所反映的情况要以足够的数据和事例为依据,明确经济责任,使审计报告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