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局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稽查的思路,密切关注税收案件的趋势和特征,认真研究和总结稽查工作规律,紧紧围绕提高税务案件质量,不断挖掘工作潜力,持续改进稽查方式和方法,着力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办案质量显著提高,成功查处了一批复杂疑难案件和大案要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7年查补收入达3547万元, 其中40万元以上大要案查补2800余万元,占查补总额的79%。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选案管理,提高案源质量
2007年以来,我局以“四联动”平台为依托,以税务稽查案件成果分析为导向,拓展信息渠道,充实案件线索,不断提高选案的针对性,努力发挥案源 “指挥棒”的作用。
一是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充实案源信息。去年我局依托“四联动”平台,加强了联动管理信息的分析应用,把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反映的异常信息、风险预警和疑点线索,作为稽查选案信息的重要来源。从4月份开始,我们与市直一分局紧密配合,突出了联动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之间的流程对接,依据市直一分局所提供的549条异常信息,作为选案重要信息来源和实施检查的突破口,组织力量实施重点稽查,检查了九龙镇车件行业、部分用废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共计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达771万元。
二是加强案件专题分析,选准检查重点对象。去年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增值税案件进行了专题分析,总结案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趋势,举一反三,筛选待查对象实施重点稽查。筛选了1户经销船用钢板和建材的企业,对其涉嫌虚开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抽取了2户福利企业,对其编造虚假资料、骗取优惠政策偷税实施了稽查。同时按照“协查地就是案发地”思路,我们还对运输发票协查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筛选出部分运输发票抵扣异常企业实施了检查,查补收入达2400万元。
二、加强分类检查,提高检查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税务稽查打击型作用,净化我市税收环境,去年我们围绕“抓住两个重点,瞄准三个行业,着力四个突破”办案思路,加强分类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成效。
1、抓住两个重点,打好“歼灭战”。一是针对利用“账外经营”、“两本账”手法进行偷税的案件,调配精兵强将实施突击检查,科学引导相关证据资料的甄别梳理,使检查人员的办案思路、检查方向更加明确。例如,我们在检查某面粉厂账外经营偷税案件时,出动了7名检查人员,分别控制了厂长室、财务科、档案室、仓库、磅房,缉获了账外经营资料,在较短的时间内查实了该厂偷税608万元的违法事实。二是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我们重点从受票方入手,拆穿虚开发票当事人谎言,查证发票来龙去脉,以铁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使当事人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去年我们在市区有关分局的支持和配合下,组织了对某钢材企业出票对象上百户企业进行协查取证,查证其为他人虚开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追缴税款97余万元。
2、瞄准三个行业,打好“阵地战”。2007年我们组织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产废企业和用废企业、铜材生产加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根据征管分局提供的行业重点案源户,我局从中选择规模大、税负偏离度大的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再将检查名单反馈给征管部门,其余的户数由征管部门安排检查。检查中我们和征管分局一道制定详实的检查方案,一方面加强对专项检查各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工艺流程、进货销货渠道,使用原料和生产产品、机器设备和人员构成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拟订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和办案思路,做到专项检查重点突出、方向清楚、目标明确。另一方面在各类专项检查过程中,坚持不定期召开专项检查案情分析例会,对专项检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交流和推广,对检查中碰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和剖析,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及时予以解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专项检查任务,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10万元。
3、选准四个突破口,打好“攻坚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历来是稽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威慑力,我们着力于四个突破努力提高检查成效。一是围绕审查货物流调查主线寻求突破,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审核经济业务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询问经办人员,实地查库存,查看验收入库领用记录,了解并核实运输方式、装卸过程,核实材料耗用等事实真相。二是从银行对账单、现金结算的来源和去向寻求突破,通过资金流的检查,核实企业购销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从中寻找虚开发票违法线索。三是从外围出票或受票企业的调查寻求突破,从中查找异常现象。四是从配合公安抓捕审讯中介人寻求突破,掌握发票开具的真实情况,从而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查证违法事实真相。例如,在侦办省局督办的沈长保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我们与公安紧密配合,一次性掌握证据,查实市区多个纳税人以4%手续费买入76份虚开发票、非法抵扣税额59.6万元的违法事实。
三、加强案件审核,提高办案水平
为进一步完善案件卷宗质量的管理,在案件质量管理上我们紧扣一个中心、实行三级审核,全面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紧扣证据中心,以严格的案件审理科学指导取证工作。证据是锁定违法事实的根本依据,取证是否到位是决定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2007年,我们围绕取证方法、技巧、证据判别等方面,紧扣“稳、准、快”的取证原则,“稳”就是要求检查人员既要坚持程序的合法性、手段的合法性,又要善于对意外可能出现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获取和固定证据,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执法隐患。“准”就是收集的证据与待查事实关联度要强,不能引发歧义。“快”就是强调固定证据、强调“以快制胜”,重大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保障取证质量,使涉税违法分子没有喘息机会,防止案件久拖不决,避免发生意外变故。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优先整理相关证据,争取以最快的时间移送公安,借助公安的办案优势进一步扩大检查战果。
二是实行三级审理,健全案件质量保障体系。为了确保案件质量,我们除了加强查中指导外,查后也加强案件质量的审核,实行三级审理制度。第一道审核关由检查科长把关初审。一方面要求检查科长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组织落实好具体的检查步骤方法,重点案件要靠前指挥,直接参与检查,在检查现场,边取证边进行逻辑判断审核,以期一次性证据到位,尽量避免在取证上反复,失去最佳时机;另一方面要求检查科长对一般案件加强案卷质量的审核,对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到位、数据是否准确、定性是否正确进行审核把关。第二道审核关由审理部门把好案卷审理。对证据材料的证明效力逐一判断和审查,对证据材料不充分的、证明力不够充分的,要求退还补正。审理部门除了审核卷宗质量外,发现有事实不清或其他疑点,或其他案件有牵连未查深查透的,有权提请深入检查或建议另行安排检查。第三道审核关由审理小组把好全面审核。从事实、证据、数据、定性,以及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是否得当等全面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