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中国流通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提速之年,中央政府推出了两项有重要影响的税收改革政策。一个是在商品流通领域,对肉蛋菜的批发零售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另一个是在服务业领域,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
专家评价说,前一项税改政策是新时期“菜篮子”政策的完善,有力配合了鲜活农产品(行情 股吧 买卖点)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支持流通、有利生产、惠及民生的“德政”。因为肉蛋菜是居民的当家副食品(行情 专区),在所有快速消费品中,人们对这类商品购买最频、价格敏感度最高,免除了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可使批发零售价格下降,不仅消费者可能增加消费,经营者销售扩大,还会进一步拉动生产。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明显下降,也有这项政策的一份功劳。专家还注意到,取消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时间是2012年1月1日,而取消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时间为同年10月1日,两者仅相差九个月,这样密集地为“菜篮子”流通豁免税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第一次。这项政策的实施也达到了预期效果。10月份肉、蛋免税政策甫一出台,各地价格普遍下降、销量增加,如河北省邢台市肉、蛋价格立降约5%,很长时间维持在每斤13元以上的贵州猪肉立即降到12元以下。大连市前九个月蔬菜流通环节共免征增值税2250万元,如果加上10月以后免征的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预计将使全市当年肉蛋菜流通环节减税5000万元以上,而企业减税的好处将与消费者分享。这项税改政策对连锁超市的生鲜经营也十分有利。过去“农超对接”时,零售商要花很多人力物力去找可以抵扣税收的发票,如果没有进项税发票,销售时增值税负高达营业额的13%,势必将赔本经营。现在这类担心完全解除了。沿海地区某大型连锁超市公司说,2011年公司交纳的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为911万元,预计免税新政实施后,一年可少缴增值税上千万元,不仅增加利润,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
相比于“菜篮子”流通税收改革,2012年推出的“营改增”试点影响更大,所受关注的程度也更高,其中涉及流通的服务行业主要是物流业,其它传统内贸服务业如餐饮、住宿、洗浴等均没有纳入试点范围。这项试点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先行启动,7个月后的8月1日,中央政府决定,将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等省市,2013年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试点。业内人士分析说,短短半年之后就宣布扩大试点,这种情形十分少见。
专家指出,“营改增”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用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税收的抵扣链条,从而消除重复征税,支持服务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测算,这项改革一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减税1000多亿元,而上海有专家测算减税额度可能高达3000亿元。从上海的实施效果看,确实也实现了大规模减税;其它试点城市的方案测试也显示,试点企业总体税负会明显减轻。然而,对于这项税改试点物流业界却反应不一,综合(行情 专区)各方面评价,物流行业“营改增”产生了如下效果。
1。小规模物流企业“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下降明显。税改前这类企业按5%征收营业税,现在按3%征收增值税,但征税办法和营业税相同,都是不做抵扣就营业额征税,税改后相当于税率下降2个百分点,税负降低40%。李克强副总理听到这个效果后十分欣喜。有专家建议说,对于小型服务企业减征所得税还不如实行“营改增”,因为小企业本来利润就很微薄,没有多少所得税可减,而“营改增”使小企业流转税负下降很大,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
2。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税负降低。这类物流业务从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由于可以做进项税抵扣,原则上税负减轻,但前提是进项税抵扣应达到一定幅度,倘若上游交易方无法开票则税负反而会加重。
3。运输配送服务的税负明显加重。主要原因是从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有专家测算,既使把可抵扣因素计算在内,净税负也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物流行业对这项税改政策反映最为强烈。
4。快递企业税负有所增加。原因与运输配送服务相同,也是由于从营业税率3%骤升至增值税率11%,而快递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很高,但却未能包含在允许抵扣的范围之内。
5。物流运输业的下游企业税负有很大程度减轻。专家说,虽然运输业税负提高了3个百分点,但从整个产业链的总税负看基本上保持平衡,原因是运输业下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进项税抵扣比率可提高4个百分点,上海试点中有的下游试点企业减轻税负之程度竟高达100%。有人就此现象打趣说,受益的下游企业只顾“闷声不响发大财”,对如此好事却忘了向政府“报喜”,尽管存在着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对于“营改增”的方向和效果大多数专家还是给予了积极的正面评价,认为这项改革将极大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和扩大内需创造良性的税制条件,而2013年“营改增”的效果也会更加充分地显现出来。同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营改增”试点方案:
(1)对运输、快递等服务与仓储等服务应统一实行6%的增值税率,这不仅可以使运输业和快递业在改革中不致加重税负,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也便于综合物流企业将运输和仓储两类业务一体化运作。
(2)扩大增值税可抵扣范围,如对快递业和运输业增加人工成本抵扣项目,以利于支持网上购物的发展,降低物流费用;将物流业的邮电通讯(行情 专区)费、房产租赁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行情 专区)费等也纳入允许抵扣的范围,进一步减少重复征税。
(3)对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某些固定支出核定一个抵减比例,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对这类支出做减记收入处理。
(4)对于近五年内购置的机器和运输工具,按照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作为可抵扣进项税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