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的税收政策总体有向国际惯例靠拢的趋势并将逐步更加的优化,合理,及规范。将来国家会逐渐健全起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与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税收体系。目标是使每一个环节的税收都不重征,广泛覆盖并保证政府税收收入长期稳定及持续规范的增长,这个目标任重而道远,不是“十二五”期间可以完成的。同时“十二五”期间的税制改革跟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难度非常大不是一蹴而就便能加以实现。另外,现在中国税制改革及政策制定的公开透明度越来越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未来税收体系的完善之路上也会逐步增多。例如未来税法上个人所得税改革还有增值税的改革,都会在全国人大立法,需要各级群众的积极参与使其能更合理的加以制定。
第一是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距离完成“十二五”期间上海试点的规划还有三年。财政部部长已经宣布了扩大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还有铁路行业增值税征收范围,再下一步就是对全行业进行征收,这样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有可能实现广泛覆盖增值税,这还不是最理想的目标。当前国家税率太多,要进一步地实行理想的低税率、减税制、严征管的税改目标,这都需要逐步的改革。
第二是合理调整消费税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有阐述,将一些高消费奢侈品纳入增值税范围,这部分改革也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第三是改革资源税
目前已在试点推广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这也属于增值税的改革。当前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已经是从价定率,下一步是煤炭、有色金属的征税要进行逐步的改革。
第四是开征环境保护税
当前中国要为世界环境做出一个好的贡献,因此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将此列入研究计划:选择条件适合的,技术标准比较容易操作的项目上开征环境保护税。
第五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度
从 1994年的个人所得税的经济社会环境到现在时隔近20年,经济大环境已不一样,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够公平,需要改革,而此项改革未来面临的阻力和难度也都非常大。
第六是私人化房地产税制改革
房产税的改革是一个优化税制的改革,它同时是一个很敏感的社会问题,正税清费减少转让环节税费负担。其中有两点有待注意:第一个就是中国现阶段和西方国家不一样对于居民的居住用房及生活必须的用房不能征税。第二个中国房产税的改革也会像“营改增”措施一样实行分布实施,房产税的改革目的不是为了给地方政府增加收入,而是建立一个合理规范的财产税机制。当前这方面的制度体系亟待健全,未来我们需要学习发达国家的税收法律体系:建立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这三个税种三足鼎立的平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