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认为剧情捏造烈士私生活,有损祖辈形象,赵一曼烈士的长孙女陈女士和外甥女肖女士将《大宅门里的女人》的制作、发行方告上法院,索赔近百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驳回了赵一曼后人的起诉。
据陈女士和肖女士称,电视剧《大宅门里的女人》原名《蝴蝶雪》,《蝴蝶雪》是2005年,为纪念赵一曼百年诞辰而摄制的传记电视剧,一直未获准发行。
最近,陈女士得知《蝴蝶雪》改名为《大宅门里的女人》,并在国内多家电视台播出。她在观看后发现,剧中主人公的名字由赵一曼改成了高胜蓝,但展现的仍是赵一曼烈士完整的人生履历,且剧中多次出现赵一曼的原名李坤泰和其儿子的姓名宁儿。
陈女士和肖女士指出,该剧污蔑祖父陈达邦在其妻(赵一曼)未牺牲时就再婚,而赵一曼则是因为丈夫的背弃行为才含泪走上战场的,这些情节都严重侵犯了赵一曼及家属的名誉。为此,陈女士与肖女士将北京创信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宗诚信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近100万元。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案件的焦点是普通观众在观看《大宅门里的女人》后,能否将该剧中的女主人公高胜蓝认作是现实中的赵一曼,并认为剧中高胜蓝的经历就是现实中赵一曼的真实经历,高胜蓝亲属的经历就是赵一曼亲属的经历。
经过对剧情的仔细研究,法院认为陈女士和肖女士是因为对赵一曼事迹的熟知,才会将《大宅门里的女人》剧情与赵一曼的事迹进行对号入座。法官称,法庭对陈女士和肖女士的心情表示理解,但她们的感受不能代表社会大众的评价。因而,法院判决驳回了陈肖二人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