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几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广大审计人员都认识到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之所以难,又是因为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现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当前的情况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发展和深化的“瓶颈”。不论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要求,还是审计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已非常急切。
为什么建立这个评价指标体系如此之难?这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从某种角度理解,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有着本质联系,笔者认为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的绩效审计,也就是说,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比较,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对象、程序、报告等,都有一个质的变化,过去审计的重点强调真实性、合法性,现在必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正是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到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政治前途,不难理解,评价指标很难建立的症结所在了。笔者认为,要能很好解决问题的症结,评价指标必须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直观,从经济责任审计受托责任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领导干部个人在其任职期间经济行为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及个人廉洁情况的信息。当然这里所说的“直观”不能简单理解成“好”或“坏”、“一般”等,而是一系列科学、规范、简明的定性、定量评价。换而言之,就是可具操作性;其次是当事人心服,不言而喻,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审计下达的结论,不是建立在充分、可信的资料基础上,客观、公正的评价,那不仅是没有履行好审计职责,而且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再次就是社会认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大而言之是反腐倡廉,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如果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那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
要满足以上三个要求,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性指标。从绩效性建立指标的目的,是要充分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在其职权范围内领导、推动、促进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也就是常说的“政绩”,主要是从纵向比较,可通过以下指标体现:
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额/上年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增长率可按国税、地税)
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额/农民人均纯收入
国有资产增长率=国有资产增长额/国有资产现值
(以上指标基期可定为接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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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绩性指标。当前各地县级政府对其下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均订有经济责任指标,同时乡镇政府每年的人代会的工作报告中,也有本级制订的经济发展目标,这些指标是否完成?完成的情况如何?应该纳入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实绩性评价指标,各地情况有可能不同,可根据需要,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基础资料有了,那评价指标就不难计算。
政府长期负债率=长期负债/预期政府可用资金
政府流动负债率=流动负债/资产(单位会计)
(长期负债指以政府名义借用,用于公共支出的债务,流动负债指本单位的债务。政府负债,领导干部前后任按同比口径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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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真实性指标。真实性指标是用以评价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中反映的经济指标。这个指标和实绩性指标有许多共同性,但这个评价指标的基本资料是领导干部个人提供的,有一个能否是事求实(诚实)反映本人任期内工作实绩问题,也就是通过这些指标的评价,客观上还能反映数字以外的问题。这个指标有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中的报告情况,有的,就将审计查证后数字同报告中数字进行比较,得出结论;没有,就不作评价。
4、合规(法)性评价指标。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或是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需要用定量指标进行评价。违纪违规问题主要是通过直述的方式予以反映,但为使使用资料者,增加感性认识,可与一些关联指标进行比较,揭示存在问题的程度。同样,违反决策程序而造成的损失,在反映绝对数的同时,也应用相对数反映所造成损失的程度。
专项资金挪用比例=挪用数/该专项资金总额
乱收费比例=乱收费数额/该项目收费总额
违规支出金额比例=违规金额/该单位支出总额
决策损失比例=决策损失额/该项目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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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控制度评价指标。这是一个定性评价指标,通过这个指标的评价,可以反映出用数字不能反映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信息。因为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体现出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纪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切实通过制度约束他人和自己的主观动因,当前不少媒体报道的案例中,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很多都是单位财务制度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大腐败分子胡常青说的“关牛的房子关猫”这句话非常形象地反映了这个现象。由于内控制度的制订与执行与单位负责人主观思想之间的必然联系,使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一方面能反映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另一方面又可反映出领导干部对廉政建设的态度。可通过设置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调查了解、掌握:
单位财务是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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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廉洁情况评价指标。这个评价指标可以说是领导干部政治生命的“一票否决权”,因而需要慎之又慎,但这个指标的评价基础单纯在财务资料中又很难得到,使得这项评价更加困难和复杂。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还可从财务资料以外两个渠道获取有关线索,一是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应当向审计机关通报有关情况”。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情况,通过审计查证,作出相关结论;二是制订问卷表调查表,向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单位)有关个人或机构发放问卷表,获取有关情况,然后确定审计重点,进行审计查证。这样在审计意见中就可这样评价:“经走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就获取的资料,经过审计查证,×××同志在任职期间是清正廉洁的……”。或是:“经走访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放问卷调查表,就获取的资料,经过审计查证,×××同志在任职期间,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2、……”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