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新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自5月1日起遵照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和《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内部审计实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从2000年初到2002年末,历时3年,制定了一套既符合国际内部审计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内部审计准则,首批公布并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有《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10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着力推进内部审计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笔者自始至终参与了内部审计准则的起草和论证工作,现就其基本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近几年,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入,国有企业的深层次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如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促进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舞弊和浪费,已成为当前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尤其是最近两年上市公司舞弊案的层出不穷,更使大家认识到: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控制系统,才能彻底解决舞弊、腐败和管理不当问题。在这一监督控制系统中,内部审计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执业行为的规范,也是衡量内部审计质量的权威性标准,这一规范的制定能促进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1.制定内部审计准则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和内部审计人员所负的责任,提高社会公众对内部审计职业的信心。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通过发挥其基本职能,能够审查、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内部审计通过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能够解决组织本身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从而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这是内部审计更为重要的职能所在。我国的内部审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历经近20年的发展,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截至2001年全国已有了7.6万个内部审计机构,19.3万名内部审计从业人员,分布在各企事业单位。但是,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①许多组织和社会公众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甚至把内部审计定位于经营管理层的对立面;②内部审计工作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存在着凭经验办事的操作模式;③内部审计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及其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定位模糊。内部审计准则正是基于上述情况而制定的,这一规范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内部审计职业的信心。
2.制定内部审计准则有助于我国内部审计职业逐步迈向国际化。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逐渐迈向国际经济舞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要求我国的内部审计职业不能再停留在“闭门造车”的阶段,而应充分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先进的理论,技术及经验,将我国内部审计事业融入世界内部审计的一体化之中,促进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已走过了几十年的历史,作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国际性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已有60年历史,会员数量达到7万多,分布在120多个国家,并有150多个地区分会、29个国家分会。IIA从成立之日起就着手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内部审计准则,旨在为内部审计实务提供高质量的执业标准,以推动内部审计职业的发展。2001年6月,IIA颁布了最新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并从2002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掀起了内部审计发展的又一轮高潮。针对许多大型公司的会计舞弊案件,美国国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新政策,对公司内部审计给予更多的关注,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同时也使内部审计面临更大的挑战。
我国在1987年成立了中国内部审计学会,同年12月加入了IIA.10多年来,中国内部审计学会积极进行国际合作,发展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会员3000多人,在中国开设了10多个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考点,并取得较好效果。2002年,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这次更名不仅是形式上的,更是实质上的,它理顺了我国内部审计职业组织与国家审计署的关系,也使我国内部审计职业组织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充分借鉴国际内部审计惯例,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审计准则就成为我国内部审计职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然需要。
3.增进内部审计工作的适应性,真正使内部审计人员做到依法审计、适法而为。1994年,我国颁布了《审计法》,将内部审计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明确了其法律地位。1995年,国家审计署又发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职责权限等作了进一步规定。根据这些法规的要求,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在国家审计署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领导和管理下开展的。与此同时,《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内部审计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
但是,《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总括性的,没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操作和执行进行规范。我国的内部审计实务中缺乏一套完整、科学和具备相当权威的准则用于指导实务,内部审计人员执行内部审计业务就没有业务规范和统一的业务质量衡量标准,因而对《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就不可能全面和彻底,也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审计。同时,法律法规的修订非常不易,无法适时配合形势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而进行必要的修订。因此,为了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国情来制定内部审计准则,来规范审计原则、审计方式、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及审计报告等审计实务问题,可随着环境的改变而不断修订,并且不必经过立法机构。这样可以大大增加内部审计工作的适应性,实现既依法审计,又适法而为。
4.制定内部审计准则有助于提高我国内部审计的专业化水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并使内部审计工作向制度化迈进。制定内部审计准则是一项十分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许多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协同努力,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国家内部审计成功的案例,才能顺利完成。而伴随着环境的变化,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去研究内部审计准则如何适应这种变化,比如内部审计已深入企业管理的层面,这就需要关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配合。那么内部审计准则该如何修订呢?修订哪些条款呢?修订到何种程度呢?这必须进行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因此,制定内部审计准则有助于提高我国内部审计的专业化水准,有助于促进相关学术研究的发展。同时,在整个审计体系中,我国已经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和国家审计准则,由于内部审计与民间审计、政府审计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因此,内部审计准则可就相似之处借用独立审计准则和国家审计准则,相异之处再针对内部审计的特定需要自行研究制定。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而且可以使内部审计与民间审计、政府审计协同发展,协助广大社会公众去理解审计的目的和审计人员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建立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