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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工院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

作者:心结网 发布时间:06-27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IMK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经研究,现将技工院校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政策明确如下:IMK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学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中,免税的学校范围,包括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IMK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请遵照执行。IMK心结网_综合信息网站_2018年12月底公开3代模板自适应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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