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一)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
母公司应当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进行判断,如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等。
(二)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应当考虑如下主要因素:
1.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 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
2.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 比如,母公司拥有单方面终止特殊目的主体的权力、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权力、对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否决权等。
3.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
4.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
(三)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原采用比例合并法的合营企业,应当改用权益法核算。
二、合并报表格式
合并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其中各项目,涵盖了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合 01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资 产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短期借款 |
||||
结算备付金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出资金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拆入资金 |
||||
应收票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收账款 |
应付票据 |
||||
预付款项 |
应付账款 |
||||
应收保费 |
预收款项 |
||||
应收分保账款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他应收款 |
应交税费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付利息 |
||||
存货 |
其他应付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应付分保账款 |
||||
其他流动资产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流动资产合计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非流动资产: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其他流动负债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流动负债合计 |
||||
长期应收款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借款 |
||||
投资性房地产 |
应付债券 |
||||
固定资产 |
长期应付款 |
||||
在建工程 |
专项应付款 |
||||
工程物资 |
预计负债 |
||||
固定资产清理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油气资产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无形资产 |
负债合计 |
||||
开发支出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商誉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长期待摊费用 |
资本公积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减:库存股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盈余公积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资产总计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
其中:营业收入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
其中:营业成本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
财务费用 |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 分 配 利 润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