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权激励计划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一项长效激励机制,在我国是一个新生事物,公众对其不甚了解,但在我国一些上市公司已经施行。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分析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实施后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股权行权条件、长效激励机制设计和方式选择等所产生的影响。
1 股票期权确认的理论基础
关于股票期权的确认,目前会计界存在两种主要观点:费用观和利润分配观。
利润分配观认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是经理人(或一般职工)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将期权计划确认为利润分配。对于“利润分配观”,经理人在获得股票期权后致使市场上的流通股增多,稀释现有股东的权益,摊薄每股收益,是对现有股东权益的侵害。因此,将期权计划确认为利润分配是不合理的。
费用观的主要观点是把股票期权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费用,该观点认为,股票期权本质上是在两权分离情况下为激励经营者为公司长期发展和经营目标努力奋斗而给予的一项薪酬,是公司为补偿经理人已提供或将来要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根据配比原则,这种补偿成本的总额应该确认为费用。将股票期权作为费用列支有利于股东及时评价公司激励机制的运行是否有效,并有利于减少公司和个人的赋税。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也提倡将股票期权确认为费用入账,并在授予时人账。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也将股票期权费用化。
在费用观下,目前可操作性较强且使用较多的处理方法有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公允价值法的计算考虑了期权行权后股票市价的波动,从而相对公正地计算出期权的价值并将其作为公司的一种费用列入损益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根据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对股份支付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处理方法。
2 股票期权确认对企业激励机制的影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于高管人员的激励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实践证明,股票期权激励是国际上通行的对职业经理人的一种高效激励方法,对于解决我国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缺乏有效的共同利益的问题,找到了一条有效的解决方法,这是对经理人的一种长期激励。一方面,经营者通过行权,可以获得数量不容忽视的奖励;另一方面,通过给行权者一定数量的股票(经营者行权后就可获得),让他们承担相应的风险,将经营者收益和企业长期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实现有效的激励。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还有助于稳定出色的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自身的利益紧紧地捆在一起,保证了有能力和有贡献的人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因此可以有效防止人才因企业回报不对称而流失,从而使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更加顺畅。
然而,股票期权实在利润分配观下作为剩余权益的分享还是在费用观下费用化,对于企业的利润和高管人员的实际经济利益甚至企业的股权薪酬设计却有不同的影响。我们以美国会计政策的变更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按照FASB原来的会计准则,股票期权是在利润分配观下作为剩余权益的分享,公司发行股票期权并不需要披露“期权的公允价值”——即不需要将期权计入费用,从而使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利润项目高估。而那些以向员工发放奖金或限制性股票为主的公司,却必须按照会计处理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计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从而减少了公司年末的盈利数字。
后安然时代,国际大公司丑闻接踵败露,不正当、不道德的会计操纵行为仍未绝迹,警醒的FASB将股票期权费用化提到日程之上,那些步安然后尘的公司如环球电讯与世通公司都无一例外地成了贪婪的代名词,公司的败落让每一双关注的眼睛都看到了庐山真面目:持有大量股票期权的公司高管人为地抬高股票价格以谋取私利。很多公司为了表明自己坚决与那些做假帐的公司划清界限,纷纷开始自觉自愿地在代理权公告中将期权费用化,进而证明公司财务合理合法,2002年,包括通用电气、第一银行,可口可乐、华盛顿邮报)、宝洁以及通用汽车在内的多家公司正式对外宣布将把期权计入费用。
2005年FASB新会计准则把股票期权费用化,“随着财务报表对股票期权的披露,操纵账面利润的空子被堵住,受股票期权费用化制约的企业将再也无法暗渡陈仓——掩盖任何形式的股权薪酬的成本。”玛丽·埃伦·卡特一篇题为《会计制度对高管薪酬式股权设计的影响》的论文中写到,“我们发现在新会计准则出台之前,由于期权不会影响账面利润,因此企业发放的期权比重较大。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财务报表无空可钻,因此高管薪酬结构中期权的比重将会缩小,而限制性股票的比重将会增加。我们的研究结果证实了会计制度对股权薪酬设计的影响。
我国企业遵循股份支付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算期权成本费用,对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业绩影响偏负面。《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明确了“激励成本费用化”的基本原则,期权费用对每期的净利润有着直接的影响,从2007年开始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都需要根据最佳估计数对股权激励产生的当期费用予以确认,这直接造成了对当其利润的冲减。
此外,在期权计划的等待期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实际就是对激励费用进行摊销,对于摊销方式的不同处理,也会影响到对当期利润的冲减程度,可能会造成上市公司根据其战略规划,选择不同的摊销模式,形成利润操纵的空间。
由于股份支付准则会对未来年度会计利润造成较大程度的负面影响,进而可能无法满足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的情况。于是,目前一些上市公司激励困境的解决,会有赖于一些技术性手段。以金发科技为例,该公司2006年度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属于股份支付准则中“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准则要求“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2007年一季度,金发科技净利70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8.26%。稀释每股收益0.11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5.26%。季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费用为684万元,并调增资本公积684万元。2007年中报披露上半年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费用为12443996.17元,与其2006年年报中的相关测算相去甚远。据金发科技2006年报中的计算,其2007年度需负担的股票期权费用高达1.477亿元,如果按季度简单平均计算。一季度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应该超过3000万元。显然,事实并非像2006年年报中的测算那样,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一些技术性问题仍需进一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