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是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手段。笔者提出,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中,应不断拓展审计的新思路,譬如借鉴风险导向型的审计模式,提高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指为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由企业和在职职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专门用于支付职工年老后退休金的货币资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保险基金中,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地位最为重要、数额最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关系到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已成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本文将从微观视角出发,探索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
通过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的基本框架,让审计人员从总体上对所进行的工作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按照框架按部就班地进行具体审计。
(一)确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总体审计目标。我国认定社会养老保险的总体审计目标为:通过审计全面掌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基金结余分布及基金管理运行情况,揭露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加强基金管理和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认为,可以进一步把总体审计目标进行浓缩,概括为:
1、安全完整:检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从征收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无挪用、贪污现象等;
2、准确性:与征收和支出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以恰当纪录;
3、分类:与征收和支出有关的事项记录与恰当的账户;
4、存在性: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的金额是确实存在的;
5、发生:记录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上的金额确实发生。这仅是笔者个人的一点见解,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审计工作的不断开展,审计的目标会进一步完善。
(二)计划审计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高效的审计计划有助于审计人员恰当地组织和管理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审计人员需要进行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在此过程中,需要作出很多关键决策。
1、初步业务活动。审计人员在展开审计工作之前,对所要审计的养老保险结算中心有一个初步了解。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主要有:(1)确保审计人员具备工作所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2)了解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的基本情况。
2、总体审计策略。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范围;(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时间。
3、具体审计计划。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过程紧密相连,并且两者的内容也紧密相关。具体审计计划包括:(1)风险评估程序。审计人员了解被审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资产负债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在这里重点需要对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评;(2)计划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针对风险评估程序中所发现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审计人员计划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该审计程序应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以上所介绍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框架,这只是从宏观角度出发,下面将从具体的微观角度出发,阐述所实施的具体审计工作。
通过前面的准备工作,已经对所要审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有了一个总体性的了解,因此下面将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实施具体审计工作。
1、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情况的审计。审查的重点为:一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法定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收,有无提高或降低征收比例、随意减免等问题;二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将基金存入财政专户,有无多头开户、账外存储、贪污私分等问题;三是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基金的利息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将基金运营所得或收取的滞纳金存入账外、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情况的审计。一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基金,是否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基金,有无拖欠截留、擅自改变用途、贪污私分等问题。分析欠发和补发各项基金情况,找出造成欠发的原因;二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把不属于基金负担的支出列入基金支出;三是养老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基金,有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或降低开支标准的问题。
3、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审计。一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无挤占挪用基金的问题。如有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违反规定随意挤占挪用养老资金,用于投资、放贷经营、搞基本建设等;二是以前年度审计处理过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被挤占挪用的基金是否按规定清理收回;三是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管理财政专户的资金,是否严格审核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及时批复社保经办机构的预决算。
4、对养老保险基金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政策性强,审计中应从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自身履行管理职责方面寻找突破口,重点审查各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对比实际情况,分析有无执行政策不到位,影响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的情况。
5、对管理、服务费计提与使用情况的审计。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比例提取管理费、服务费,有无预提或多提的现象;二是使用中有无挤占挪用、铺张浪费、滥发钱物的问题;三是管理费、服务费结余的处理是否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的规定等。
通过前述两个大步骤地审计工作,对被审计的养老保险结算中心的存在的问题已经有了很深入的了解,因此审计人员应该对此次审计工作作出一个总结性报告,来说明被申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落实审计机关工作责任制的问题。待所有的审计工作结束以后,由相关的人员对基本养老保险审计的工作底稿与总结报告进行归档保存,以便于日后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