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在诸多行业及地区的推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文章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
所谓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判断失误,发表了与事实真相不相符合的审计评价或结论,引起审计主体承担某种损失责任的可能性。我国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几年,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深入的推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已提上各级审计部门的议事日程。因此,研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及控制措施,对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权威性,以及促进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比较复杂,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6个方面:
1.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所形成的审计风险。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在各系统的全面推行,审计规模的不断增加,对审计技术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审计方法主要侧重于制度基础审计,这种审计方法的弊端日渐突出,已不能适应当今复杂的审计环境。原因主要在于它过分依赖被审单位内部的控制制度,而内控制度本身在执行过程中就难以避免领导者个体主观性、随意性和偶发性干扰的风险。从实践层面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任务急、时间紧、工作量大。要在短时间内把领导干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经济责任搞清楚,单靠人工的方法是不可能的。现在,抽样审计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已得到广泛应用,但是,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例如,审计抽样是否科学、适用,样本信息能否准确反映真实情况,以及计算机技术是否成熟可靠等等,必将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形成新的风险。
2.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不仅具有广泛性而且更具复杂性。可以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既要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也要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当前,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种经济成份和结构正在进一步调整,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复杂。这些都给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课题,使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更加广泛和多元。这样,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也就直接增加了审计的难度,有可能使审计人员对事实真相难以做出准确判断,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3.审计法规、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审计风险。应该承认,我国实行改革开放20余年来,由于经济快速发展所创造的经济奇迹,为世界所瞩目。在市场化持续、快速、深入推进的同时,经济领域的多维化、经济主体的多元化、经济活动的复杂化、经济发展的快速化,以及经济利益关系组合的经常化调整,凡此种种,无不为经济责任的审计带来了空前的难度。但是,与之相配套的审计法规和制度体系,目前尚未健全。有时,审计人员不得不仅凭经验进行审计,审计中查出的不少问题,由于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又不得不依赖审计人员职业判断。这就加大了审计工作难度,不可避免地产生审计风险。
4.审计手段及审计人员自身素质问题带来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来发现和查证问题。但有些违法乱纪问题,不一定会在资料中明显地反映出来,加之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往往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内容多,审计任务的综合性和问题的复杂性,客观上也就要求审计人员应具有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性知识与能力。但在现实的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作为个体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知识、经验和能力不足,以及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大、涉及面较广等因素的制约,从而有可能引发诸如审计问题处理不当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失误,以及审计程序错误,由此产生审计风险。
5.经济责任界定难度较大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的界定包括原任责任与现任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短期责任与长期责任等内容。有时,领导干部本人并无违纪违规行为,即使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常常也无从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有时,被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某些环节上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有时也常遇到推卸责任、很难界定个人所起作用的大小,致使责任难以区分等情况。另外,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即使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但迫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这样,由于责任难以界定而产生的审计风险,往往就很难避免。
6.审计评价失真带来的审计风险。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作为审计过程的最终结果,审计评价既是对领导者任期内经济行为及其后果的科学、客观、准确的理性认识,也是复杂审计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缺乏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在审计实务过程中,审计评价就难免不导致失真。笔者在实践中注意到,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有些问题总是常常遇到。例如,对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虽是审计范围,但审计人员未获取相关证据而随意评价;对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不应评价而评价;虽然获取了审计证据,但证据可靠性不强,证明力不足,而草率做评价;用词欠妥的审计评价。凡此种种,都会带来审计评价风险。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以及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防范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1.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新的审计监督形式,对规范与制约各级领导者特别是一把手的经济行为,已经发生了强有力的良好影响。但是,由于上述原因所导致的审计风险,在审计实务中已形成了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客观存在。因此,如不充分重视这些风险,并努力将这些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可能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进而为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审计具体实施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其关键就在于要使审计内容、操作程序、方法体系、评价结果应用以及部门协调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权责对等、机制制衡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