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然而,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不断演进,在各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审计也就有了不同的意义,但任何形式的审计最终都要界定受托人的经济责任。当前,由于受托责任的弱化以及受托责任机制尚不健全,有必要对受托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从“对事不对人”的常规审计到具有“人格化”特征的经济责任审计,更能体现委托人效用目标的最大化。经济责任审计作为考核、检查主体、追究财物管理人责任的重要手段,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的神圣职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就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任务。
(一)实践三个代表,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政府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我们应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自觉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终着力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廉政建设,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经济秩序,才能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使我们的国家立于不败之地。
(二)推动民主法制,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十六大提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审计工作本质的必然要求,是审计机关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审计对象由“民”到“官”的转变,本身就是民主进步、法制加强的一种表现。现代审计的发展,要求我们应从推进国家民主与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和履行好对权力的监督。
(三)抑制腐败滋生,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当前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主要根源在于权力运用不当。腐败现象或多或少都与权力有关,“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是腐败现象的基本特征。当权者以权谋私,掌权者应为不为等等,都是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中之重。可见,审计是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的职能特点决定了审计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积极稳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出积极贡献
我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历时已有多年,早在1985年审计署发出了《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几个问题的通知》后,相继探索了部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且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于2000年初制定了本区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法制的健全,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渐地规范化、制度化与法制化。
2000年至2003年,共进行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5个(其中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1个,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4个)。通过审计,对完善和改进领导干部考核、管理、任免和监督机制,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协调、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制度是根本,凡事都要有个规范。为使我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机制,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为一项工作制度,在全区正式展开。制度实施以来,我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级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区领导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专题进行分析研究,决定以制度促规范,保障我区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2003年,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由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委联合制订了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区村级财务委托管理、镇公用业务费用管理以及加强本区镇级内部审计工作等工作四项制度,真正从源头上以制度制约、规范资产、财务管理行为,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监督执法力度,从行动中抵制腐败的滋生漫延
审计机关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对人和事监督的统一,因此,从监督作用的角度来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表现尤其突出。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必须确立工作重点与步骤,严肃审计行为,注重工作质量的提升。近年来,为强化工作力度,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评价指标等,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情况等,促进领导人员的管理水平、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要求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中,要加大工作力度,查深查透。2003年,在对某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纪监委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运用审计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查清了有关领导人员的经济违法问题,指明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365万元,并移送纪检部门进行审查。同时,在延伸审计中查到涉及人员3人,涉案金额387万元。另外,在对转制公司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查深查透,直接挽回了国家财政资金305万元的损失。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在抵制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不但创造了经济效益,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注重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从体制上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与其他监督机构有效地配合,进行职能互补。因此我们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监、组织部门的协作。除了制度规定的日常工作外,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2004年初又研究制订了“一公示两联合”制度,即审计进点时张贴审计公示,告知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与审计范围,结合社会监督的形式开展审计工作。同时由组织部门与审计部门联合召开进点会议及审计征求意见会议,提出审计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要求以及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要求等,有效地加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也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在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长远的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必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审计工作新思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