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造价审计对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抑制基建领域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审计人员对工程造价文件的主要内容及计算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以发现可能出现的差错,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为此每个单位对此都是非常的重视,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当今日益激励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以下就是本人对这些问题的一些见解,供于参考。
传统的基建维修审计往往是项目完工后的工程决算审计,这种事后的决算审计无法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致使工程在事前,事中的治理混乱,因为事前事中监督不利甚至造成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情况,导致投资失控,严重影响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广东工业大学新建教学楼施工项目中,我们就转变审计方法,就是要由单纯的工程决算这种事后审计逐步向事前事中审计发展,犯患于未然。下面结合审计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一 工程项目介绍
学校新建综合性教学楼项目,主要包括阶梯教室,图书馆、现代化多煤体教室以及办公宣。施工周期为2年,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3000万元。该项目由学校作为发包人,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为建设组织管理单位。共同对工程的建设进行控制与管理。
二 工程造价审计实施环节
1 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约定
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的,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那就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建设部与广州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例如在该项目中:技术工一个工日4 5元,普通工一个工日3 5元。但合同中没有对4 5元一个工日的技术工和3 5元一个工日的普通工约定进直接费。项目造价管理小组参照上述审价惯例,根据广州市标准与定额管理总站规定的技术工一个工日3 5元、普通工一个工日2 5元可以进直接费的条款执行。从而有效解决了虽有合同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普遍问题。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合同条款的定义必须准确.约定必须完整,不然容易造成工程结算中建设方与施工方各执一词,影响工程审价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又例如底楼施工在开办费的产品保护费这一项列出了0.5万元人民币。实际施工中,由于工期紧迫,底楼的地面面砖先于楼上标段完工前铺贴好,其楼上标段完工后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都要从底楼已铺好面砖的地面上通过。施工单位为保护已贴面砖的完好,在其通道面砖上铺了一层细木工板作保护层,增加了2万元的费用支出。在结算审核中,施工单位提出要增加地面铺设细木工板所花费的产品保护费,审价人员和建设方都没有认可。因为该工程办理过施工招投标手续。这0.5万元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开办费中产品保护费一项的投标价,虽然不足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产品保护费用,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开办费包干使用的条款。施工投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与施工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应以授标文件中的条款作为计价依据。
2 做好材料价格调研工作 过去多数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的约定是:材料价格有指导价的按指导价,没指导价的按信息价,没信息价的按市场价。此时,审价工作的一个工作重心就是材料市场价的调研。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方认可品牌的材料发票,亦可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单和材料采购合同,然后根据这些资料有的放矢地进行市场调研,则可提高询价工作效率。但审价人员应该清楚地知道,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和材料采购合同价与实际采购价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审价实际工作中,应当找出“差距”,按实计算。
在本项目中按学校要求由内审部门进行先期审计,在核实工程量工作中,发现施工方所结算中基础工程中放坡系数不依据土质和开挖深度确定;砖墙工程中,主梁与次梁交换处和框架柱的起止点,不以工程计算规则为准,多算工程量。屋顶装饰所用琉璃瓦由校方白购,由施工方案装,施工方结算中却垒盘参造园林定额,将全部造价计入结算-墙体涂刷时,该扣除的门窗洞口,踢脚线等少扣漏扣等问题。当审价人员让施工单位提供无框玻璃门的拉手、地弹簧、上下帮条、地锁等材料发票,施工单位因没支付材料款,无法提供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审价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材料采购合同。结果从其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的材料价格中看出,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价高出了材料采购合同价的1 5%。仅通过核实工程量就核减工程造价几十万元。该情况证明,如不搞市场调研,仅根据材料采购合同来定价也是不行的。材料采购合同中有时会含有“水份”,材料供应商的让利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中,也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外,即明.如不搞市场调研,仅根据材料采购合同来定价也是不行的。材料采购合同中有时会含有“水分”,材料供应商的让利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中,也可以体现在材料采购合同外,即在合同外另行约定。审价人员只有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界定材料供应商让利的情况,做好工程审价中的材料核价工作。
3 亲临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 在施工阶段踏勘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有利于提高工程审价质量。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目前在工程审价中常常会遇到新的施II艺和新材料,没有现成可以套用的定额子目,需要审价人员自己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收集这些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的基础资料,是做好审价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这个项目的审价工作中,审计小组了解到施工单位在轻钢龙骨石膏板墙的施工中没有使用嵌缝油膏,经向工程监理核实情况后,确认为未按图施工,必须对此定额子目进行换算,相应扣除了轻钢龙骨石膏板墙中嵌缝油膏的材料费每平方米30.7 5元。审计小组查看和清点了灯具、风口等暴露在外的材料后,又查看了安装在吊顶里面的材料。这时,审计人员发现风管的保温材料是离心玻璃棉板,而不是施工单位结算书上所报的橡塑保温板。当即指出施工单位错报了保温材料的材质。这两种材料每立方米要相差上千元人民币。经过调整,扣减了施工单位数万元人民币的保温材料费。
上述例子可以证实,审计人员是否认真踏勘现场,审价的结果往往是大不一样的,如不踏勘现场,仅凭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书上的材料来核实材料价格的话。就有可能发生所报结算书上材料与实际施工中所用材料有出入.造成建设单位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