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出目前工业企业基建业务财务管理存在的制度方面、管理方面的问题,建议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建章建制、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加强企业基建业务财务管理。
前言
随着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建财务管理逐渐完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其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的财务管理自主权得到落实,一些条件成熟的工业企业实现了基本建设财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接轨,但在积极稳妥推进基建财务与企业财务接轨的过程中,基建业务财务管理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有关基建业务的财务管理愈发显示其重要性。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企业基建业务财务管理谈几点建议。
目前工业企业基建业务主要指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改良、装饰、装修等工程)及企业进行的大修理工程。各项基建业务在适用的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1 1 会计制度在实施中的问题
1 1 1 对于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项目,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的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对基建业务核算一般只设置“在建工程”一个科目,该科目“编制说明”只定义“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和外购工程物资设置明细帐”,对其中核算内容繁杂的“待摊投资”怎样设置明细科目和确定分摊方法以及对混合在一起的土建工程成本在明细项目中如何分配等方面均未提及。
1 1 2 对已实现基本建设财务会计与企业财务并轨的企业,根据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企业实行的新颁《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及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但企业基建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对企业未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建设项目,1998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方法》(下称《方法》)。根据《方法》规定,将分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分设为“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和“工程物资”四个一级科目。在实际工作中,这四个一级科目核算内容尚不能满足科学精确反映工程全貌的需要。例如:
1 1 2 1 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设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和“待摊基建支出”四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但基建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通过企业会计中“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这样在项目建成后,竣工财务决算后的“交付使用财产”并不是一个投资项目整体总建设成本,还需要将“固定资产”科目中属于项目概算列支的需要安装设备归并到项目建设成本中,才能准确计算投资利税率,客观反映投入产出成果,考核项目投资效益。例如,轻纺控股公司直属三大企业“九五”期间投资项目总投资分别在2 8亿至10亿元,且主要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其中不需要安装设备台套数量多,占总投资一定比重,如根据上述核算要求,购入的不需要安装设备不计入工程成本,则无法正确计算每个项目投资成本、反映每个项目建设全貌,无法全面考核投资效益。
1 1 2 2 《办法》作为对会计制度的补充,还不能全面反映企业基建业务覆盖的内容。在“基建工程支出”科目下设的“待摊基建支出”核算基建期间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分摊计入有关固定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含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筹资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费及工程监理费、税金、工程损失等,其中包括的具体内容涵盖面尚不能满足企业基建工作实际。如按规定应付给商检部门的进口成套设备费、进口成套延期付款利息、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概预算审查费、贷款项目评估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等费用的核算在《办法》中没有提及,但这些费用恰是目前投资项目特别是引进设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的。
1 2 项目建设性质界定带来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诸方面原因,许多工业企业的改扩建投资项目按技术改造项目报批。按《办法》规定,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改良、装修等)发生的实际支出,通过“在建工程”项下“更改工程支出”二级科目核算,该科目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但实际上其中有些项目完全是新建厂房和公用设施,购进全套新设备,并发生应计入工程支出待摊支出,属于基本建设业务范畴。依上述要求,项目核算仅通过“更改工程支出”二级科目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设置明细账,未明确按建设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分项列示投资构成,更未提及,每项工程应分摊的待摊基建支出,客观上影响工程成本的考核和计量。
1 3 组织机构和人员素质问题
基建业务财务管理是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概算、工程预决算、实施项目建设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的财务活动。现在大多数企业的基建业务财务管理工作分散在计划、财务等几个部门,基建业务会计核算作为单项业务并入财务部门,分散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加上长期以来,有些企业领导认为基建财务是临时的,配不配备专职基建会计人员无关紧要,或者由其他财会人员、其他专业人员代兼基建会计。临时抓差来的基建财会人员,一般专业素质较差,即使对正常基建业务记帐处理能够胜任,也无法处理“待摊投资”摊销、工程成本结转、竣工财务决算等难度较大的业务,更谈不上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中有关投资估算和财务测算方面的有效介入。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基建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基建业务财务管理应从项目预概算编制审核、资金筹集、工程成本控制直至竣工决算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