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历年来的审计监督和单位自身不断强化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因各种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目设置较随意,账务处理不严谨,财务手续不健全。如:一些单位只设总账,明细账则不设或随意设,使得资产不明细,债权债务不清;许多经济事项无合同、协议,仅凭发票报销,无原始清单等。
二、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隐患。有些单位的会计、出纳不相容职位没有严格分离,有的岗位互串;单位对出纳监督不够,很少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大额开支用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特别是乡镇较普遍。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物资和工程项目没有通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自行采购公开透明度也不够;资产管理粗放,责任人不落实,长期不清查,久之则账有物亡;资产变卖、报废不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票据管理不规范。有些单位仍然在使用不规范票据收款,且未建立票据领购缴销制度,有些正规票据的管理也是如此,责任不清,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五、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费用开支不透明。资金使用随意,未制定计划、消耗定额等,有多少用多少,甚至超支,寅吃卯粮,导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一方面经费紧缺,另一方面却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因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对财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以及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节约使用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依法科学理财。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单位财务管理出现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应承担责任。
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必须有从业资格证书,对财会人员应实行“双重管理,财政为主”的管理体制,调换财务人员应报政部门批准。以各种形式努力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促使其严格履行职责,当好领导参谋。
三、强化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预算内外综合统筹,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坚持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不准随意变更预算项目、超预算安排支出。要坚持以收定支,确保年度收支平衡或略有结余,禁止出现红字,留下缺口。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或追加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四、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严控制支出。各单位都应根据各自的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费用消耗限额及定额,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优先保证正常运转需要,最大限度地挤出资金用于事业发展,对于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要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五、各单位应规范财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要加强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不相容职务一定要分开,保证资金安全。所有资产都要定期核对,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六、加强票据管理,合法使用票据。财政收费票据和税务发票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合法票据,应由各单位财会部门统一领购和管理,其他内设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行政事业单位需要使用税务发票的,必需先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购买使用。严禁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加强票据缴销管理工作,实行缴销收费票据与稽核财政资金同步,做到票面收入与征收入库额度相等。经费支出应取得真实、完整、合法的原始票据,否则,单位财会部门应拒绝报销。
七、强化监督。一是推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开财务,增加资金使用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完善考核办法。有关部门应科学地制定考核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及资金使用效果的指标,并将其纳入干部业绩考核;三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指导,促进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