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答喻权域
喻先生大作《反驳肖雪慧,何须用新招》(载《书屋》2001年2期,简称《反驳肖》),一看题目,又让人忍俊不禁。内容则一如往常,许多用语是认真不得的。比如充斥其间的“可耻”、“文痞”之类谩骂和“姚文元”、“来俊臣”之类比附,就没法拿它们认真。以“来俊臣”一说为例吧。来俊臣何许人也?一个靠告密起家,寄生于专横权力、为这权力卖命并藉着这权力横行的酷吏。这种人我国代代有传人。如何辨识?我看有两个要素不能少。一是对权力的寄生性,二是行为方式的诡异性。来俊臣式的人物离开了权力便什么也不是。他们趋权附势,未攀上权时,对权势频递秋波,与之调情;攀上权就恃权而强。但来俊臣之为来俊臣,不光因为寄生于权力和攀附权力,还因为这种人在投权力所好时,以效忠主子的狂热到处搜索对权力不敬的异类,用罗织罪名、打小报告和滥施酷刑置人于死地。——顺便说一下,喜欢罗织杀头、灭族罪名并对捕获的牺牲酷刑相加的来俊臣可没闲情去“陷人于可笑地位”,再说,没有谁可以“陷人于可笑”,如果这个人自己不可笑的话。喻先生忽略了来俊臣依附于权力这个要害,没注意到要不就是故意忽略了肖雪慧文章随处透出对权力的疏离,没注意到肖雪慧文章透出这些文字的主人属? 不过,《反驳肖》除滑稽外,一是涉及我的批评文章所指喻权域观点的真伪,二是喻先生此文重申反对提“政府为纳税人服务”时所表述的看法牵扯重大问题,使人不能拿这些看法当“来俊臣”之类比附一笑置之。为了这两方面原因,我撰文回应。
一、喻权域的观点有没有被歪曲
喻权域指责我在《喻先生,请另出招吧》(载《书屋》2000年6期)中“断章取义”、“断字取义”,“歪曲对方论点”,“文章写了八千字,却没有引用喻权域文章中任何一句完整的话(主语、谓语、宾语齐全的话),只是抽取喻文中的几个单词或词组,捏合成一个论点”。这个指控非同小可。眼下暂且不论各自观点的是非,先得弄清指控是否属实,而这又不得不引出双方有关表述。由此造成的冗长和沉闷,只好请读者见谅了。我的文章针对喻权域三方面观点,下面分别就这三方面让事实来说话。
1.喻权域关于纳税人问题的观点是我断章取义强加给他的?
我的文章主旨乃剖析喻权域在《为人民服务,还是“为纳税人服务”》(简称《为人民服务还是……》)中究竟是如何反对近年才开始在国人头脑中浮现的一种观念的。关于这种观念,喻文开篇就以霸气十足的语调告诉我们:“近年有一些大众传播媒介公开宣传: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是纳税人出钱养活的,所以,政府要为纳税人服务,政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一来这使得喻先生不辞辛劳专门撰文加以批判的观念既非直接引语也无出处(那个笼而统之的“大众传播媒介”如果作为出处,给了等于没给),二来表述欠精练和准确①,我把它重新表述为“政府应该为纳税人服好务,因为是纳税人的钱支撑了政府,供养了政府工作人员”。两种表述除了精练和准确度方面的差异,任何人都判断得出,谈的完全是同一观念,何来歪曲?
至于指控我没引他一句完整的话,如果“完整的话”按他自己的解释,指主谓宾齐全的话,怕是又只好令人犯疑:这不是信口雌黄吗?事实是,凡关键性论断,我都沿引他自己的说法。比如,我批评他“先是随心所欲缩小‘纳税人’外延,声称:西方政治学和宪法、选举法中的‘纳税人’只指缴了个人所得税‘并能提出纳税收据’的人”。这里,从“西方政治学”开始的一句话,他在《为人民服务还是……》和《反驳肖》中反复在说。这不是完整的话是什么?像这种涉及喻文基本观点的引述和转述,文章中还有不少。较集中的一处引述是在批评他不顾事实为政府和官员打包票时。我边引边评地写道:他打包票说:“我们……的政府和干部,一开始就摆正了自己与人民的关系。”任何有正常阅读能力的人都知道:“一开始就摆正了”这个用语方式暗含有“以后也一直摆正了”的意思。怎样证明这一点呢?喻先生又一次让我们大开眼界。他说过去“领导和同事几乎天天讲……要对得起人民的小米”,改行工资制以后,大家天天讲的仍是同样意思的话,只不过改成了‘对得起人民币’“。还说,各级机关干部们”说‘人民币’三字时一字一顿,意思是‘要对得起人民发给我们的工资(钞票)’“
他的原文照录如下:我们共产党领导的政府和干部,一开始就摆正了自己与人民的关系。凡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都知道,在革命干部(包括军队和公安)队伍里,领导和同事几乎天天讲:“我们吃的小米是人民给的,我们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对得起人民的小米。”解放后的头几年,干部实行供给制、包干制,大家几乎天天讲同样的意思,只不过把“对得起人民的小米”改成了“对得起人民的大米”。1955年后,各级机关干部改行工资制,大家天天讲的仍是同样意思的话,只不过改成了“对得起人、民、币”。说“人民币”三字时一字一顿,意思是“要对得起人民发给我们的工资(钞票)”。
我没法逐字逐句引这段话。重复之多,不到三百字的一段文字,喋喋不休说了三次干部们“天天讲什么什么”;而过程叙述之多,简直如流水帐:“供给制”、“包干制”、“工资制”,亏得没再多出几个别的什么“制”来让他罗列;还有“小米”、“大米”、“人民币”,幸好没再来个“高粱”、“玉米”什么的。实在不忍心浪费宝贵的纸张和读者的时间,只能压缩压缩,摘其要而引之。压缩后的文字,除少了点水分和滑稽感,对喻先生要表达的意思毫发未损。喻先生总不能因此就不承认那是他自己的话了吧?何况,其中主谓宾齐全的喻先生原话少说也有三句。至于“文人论辩规则”,不知喻先生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无论是否论辩性文章,涉及他人(“他人”包括论辩对方和论辩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观点时,可以引原文,也可以转述;引原文时可以逐字引也可以作压缩性引述。违不违规,一要看标不标明出处,二要看符不符合原意。这两点,双方的文章白纸黑字,用不着再说什么。至于喻先生那个“文章写了八千字……只是抽取喻文中的几个单词或词组,捏合成一个论点”的指责,我要说:这是在说谎。别的不提,仅刚才所引几处就是证据。
2.关于两则轶事的真相我注意到,喻权域指责我断章取义,不光因为纳税人问题上的论述,还因为我转述的两则“轶事”。一则是喻权域借一个吹牛皮事件对所谓思想改造运动的辩护,另一则是他对中国人权保护的奇特证明。为了对这两件事的转述尽可能准确,我通过电话就一些内容向提供了这两则轶事的文章作者黄一龙先生作了核实,询问了它们“典”出何出。谈人权的出处他一时想不起,但记得喻权域为思想改造运动辩护的原文是在《中流》杂志98年10期。待去找时,发现这声名显赫的杂志很稀罕,我去过的几个图书馆根本就没订它。其时,黄一龙先生正办理出国探亲,不便再打扰。而且他的文章对两则轶事的介绍相当完整、相当清楚,完全可以直接采纳。在使用这些材料时,出于对写作规则的尊重和对原作者的尊重,同时也为了方便读者查询,我分别在尾注和正文叙述中说明了来源,其中思想改造一则还提供了喻权域原文出处。的确,我在叙述中有失误,这就是喻先生在《反驳肖》中费很多笔墨在上面的p.p.s之误。这个失误,喻先生尽可以愿怎么说就怎么说去,但借这个失误而否定我批评他把“牛皮吹了一万倍”归咎于没参加过思想改造运动的化验员,就是在耍小聪明了。顺便提一下,当黄一龙先生得知喻权域在《反驳肖》中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