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对现实经济生活熟知的“增值”和“增殖”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分析,为各地不断揭露的彩票大案以及其它种种不合理的经济错位寻找深层次的解释。本文主张恢复和提倡“增殖”的积极意义,恰当处理“增殖”和“增值”的关系,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中国彩票业的健康发展,力争杜绝一切由经济错位导致的不良现象。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理论界出现了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那就是把“增殖”和“增值”普遍混同起来。许多人不分时间、地点和条件,一律用“增值”、“价值增值”、“资本增值”,来代替“增殖”、“价值增殖”、“资本增殖”等特定的规范说法。演变过程是从中央有关领导人的讲话和下发的权威性文件开始的,接着是理论界的肯定和认同,最后向经济领域扩展,一直到日常生活中形成普通大众的主流意识。
(一)从“增殖”到“增值”的演变概况。
1、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和相关文件中,关于“增殖”到“增值”提法演变的过程大体如下:
1992年10月以前中央一直使用“增殖”的说法。我们可以从领导同志讲话和有关文件中看到这一点:1992年1月10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 钅容基同志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中使用的就是“对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说法;1992年7月23日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的第三条明确指出,”坚持政企职责分开,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殖,落实企业的经营权“;第十四条中说,”企业在保证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第三十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产盘点和审计,做到帐实相符,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不得造成利润虚增或虚盈实亏,确保企业财产的保值、增殖“。
自1992年10月12日党的十四大以后,“保值增值”开始替换“保值增殖”。十四大的政治报告中提出:“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注:着重线为引者所加)
从此,中央的有关文件开始了这一定格的说法。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1999年9月2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的第八条条方针中,明确指出“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至此,“保值增值”成为权威的说法。
随着中央有关文件对“保值增值”提法的使用,经济理论界开始通用“增殖”和“增值”,甚至出现了大量的以“增值”取代“增殖”的做法。我们仅以下面提到的几本书为例:赵炳贤的《资本运营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18页上写道:“企业兼并收购加速了资本的集中、积聚、增值和资产规模的扩张,促进了一批巨型、超巨型和跨国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在该书的第202页上写道:“所谓资本家实为‘资本经营家’,资本运营的专家。他们具有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下,使资本增值的知识和技巧。”李扬、王国刚主编的《资本市场导论》(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37页上也有类似的“ 经营资本并追求资本增值的经济组织”这样的说法。赵云喜的《资本学——中国经济的温和革命》(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出版)在令人吃惊地肯定了“从原始人用石块投向野兽的那一时刻开始,资本就产生了”这样的老生常谈的观点后(见第五页),通篇都是“资本具有增值能力”的说法。
如果说中青年一代的学者初出茅芦,用词无所顾忌,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功底较深的老一代学者对此有所警觉呢?令人遗憾的是,许多也人采取了一种通用“增殖”和“增值”的做法。仅举一例:从教于北京大学并且研究《资本论》多年的弓孟谦教授,在其专著《资本运行论析——〈资本论〉与市场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后记中写道:“由于时代的原因,书中某些词语的使用也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增殖’与‘增值’这一词组,凡《资本论》原著的有关内容均采用原著的用词,凡作者针对社会主义经济进行阐述的部分则采用现代汉语规范用词。”据此,弓教授在所有论述社会主义经济中使用的“增殖”一词,统统改成了“增值”。看来用“增值”取代“增殖”对这些学者来说,已经是无可奈何的事了。
3、通用“增值”和“增殖”范畴中的不同声音。
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这一做法的。著名经济学家卓炯先生的追随者李炳炎先生在他的《社本论》(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中,就明确区分了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厦门大学的胡培兆先生于1999年在中央党校出版《理论前沿》上发表文章,提议正确使用这两个不同的范畴。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韩朝华先生2003年分别在《经济学茶座》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等刊物上载文,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说法提出批评意见。我是赞同这些同志的看法的。在我的有关资本的论著出版过程中,曾几次与编辑为到底是使用“增殖”还是“增值”一词,进行过认真的争论。起初,是所有的“增殖”被无一例外地改成了“增值”,共计83处,后经争辩,这83处在电脑文件中又一下子被替换为“增殖”,反而更加使人觉得不能理解。最后,才由我一字一字地改回不同的原样。
尽管有这些不同的观点,但和强大的认同“增殖”与“增值”的潮流相比,这些声音显得过于弱小。主流经济学杂志上难以见到这些观点,更难见到这一方面的专著。
(二)为什么说从“增殖”到“增值”的演化是一种退步?
1、 这种演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一种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