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拉·多布兹女士重点介绍了税务局新职位人员的聘用问题。新州税务局的职位是按照“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设立的,即如果需增设一个新的职位,必须向州政府申明增加新职位的理由,得到批准,才会有资金,得不到批准,无资金来源,即使工作再需要,也不能进人。按巴巴拉女士的话说,“那只有大家工作辛苦一点了”。
人员聘用程序
部门在增设新职位之前,该部门主管领导必须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明确该岗位的职责,并根据岗位职责提出任职标准,制作相应表格,供应聘者填写。如果某职位应聘者多,可以适当调高标准。任职标准中没有年龄限制。按巴巴拉女士的话说,“设立年龄限制是违法的,如果这样做,应聘者可以去上诉”。
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标准评定工资级别。如要开评定会议,由专家、人事部门领导、工会人员等参加。招聘信息要在媒体上公开。
招聘工作通常由税务局自己进行,只有少数高级职位的招聘才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税务局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测试,择优录用。在具体录用过程中,新州税务局惟才是用,不惟学历。通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能力测试,只要应聘者具备新职位所要求的能力就可以被录用。如果应聘者有工作经历,税务局可以电话了解他原来的雇主对他的能力评价。巴巴拉女士说:“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仅仅注重文凭是不行的。文凭只是一张纸,并不能说明一切。”第二,同一职位,不管就职者学历高低,报酬都一样。
招聘时,应聘者不论属何种民族,一律平等对待。同时,优先考虑有工作能力的失业者。
“下岗”人员的安置
巴巴拉女士还介绍了新州税务局在机构重组时,对因岗位被撤销而失去职位的人员的安置办法。
税务局对这些人继续发放一年工资,并安排些具体工作。税务局希望他们能在一年内自动离职。如果他们中间有人在一年内没有离职,税务局将给他安排比原职位低一级的工作,但仍可拿原职位的工资。这样一来,碍于面子和压力,这些人员便大都自动离职了。
员工离职时,税务局还会给他一笔补助资金。也算是“无情下岗,有情操作”。
劳资制度
弹性工作制 员工通过聘用程序后,劳资双方,即税务局和员工要签订协议,该协议受法律保护。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35小时。每天早7:00~晚7:00均可作为上班时间,员工可自由选择上下班时间,但每天最少要工作满6小时,其间休息半个小时。
打卡确定上班时间。每13周结算一次,如果有超时工作,可积累用于倒休,但最多只能积累35个小时。
新州税务局的工资制度 税务局的工资制度由州劳工部门确定。政府公务员的工资没有秘密,每个职位相应的工资都是公开的。
休假权利 就是员工享有工资照发的法定假日的权利。员工每年可休假20天,为政府服务10年后假期可延长;员工每年有15天病假;员工如果在大学或职业学校学习,每学习一小时可休假半小时,但每周最多不超过四小时,如有重要考试可享受备考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