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照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经营性房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举例:一旦对住房开征房产税,那么一套市值100万元的住宅,未被业主出租时,每年需缴房产税100万元-100万元×30%×1.2%=8400元;用于出租时,按照租赁合同年租金总额的12%收取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