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五节前,民间妇女盛行面塑活动,这一风俗习惯在晋北地区最烈。一家蒸花馍,四邻来帮忙。首先根据家庭实有人数(包括出嫁的女儿及女婿、外孙,另过的儿子及媳妇、孙子等等),给每个人先捏一个大花馍。送给小辈的花馍要捏成平型,称为面羊,取意羊羔吃奶双膝下跪,希望小辈不要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送给老辈的花馍要捏成人型,称为面人,意喻儿孙满堂,福寿双全;送给平辈的花馍,要捏成鱼型,称为面鱼,意喻连年有余。现在已经不那么严格讲究了,完全依据主人的情趣,羊、虎、牛、鱼、兔、人各种造型的馍都有。人均一兽的花馍捏完以后,还要再捏许多瓜、果、桃、李、莲、菊、梅等造型的花馍,点缀以花、鸟、蝴蝶、蜻蜒、松鼠。个头较前要小,做为走亲戚,看朋友的礼品。这些面塑蒸熟以后,再经过五色着彩,看上去栩栩如生,每一件都可以称为绝佳的手工艺品。中元节看面塑,已经成了农家妇女一展灵巧手艺的节目了。
放河灯,尤数黄河里放灯壮观。晋西北的河曲县城,紧临黄河。河道开阔,水流平缓。每到七月十五夜晚,全城男女老少齐集黄河岸边的戏台前广场,竞观河灯。各色彩灯顺水漂移,小孩子紧盯着自家的灯能漂多远。老太婆嘴里念念叨叨,不断祈祷。今天的放河灯,已经成为欢乐的活动项目了。
照佛门的盂兰盆会仪规来看,放河灯只是中元节的习俗其中的一个小节目,并不显得多么要紧。而在民间的中元节俗活动中,放灯则是比较重要的。
河灯也叫"荷花灯",河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灯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现代女作家肖红《呼兰河传》中的一段文字,是这种习俗的最好注脚:"七月十五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缠绵在地狱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就得托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非常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可见活着的正人君子们,对着那已死的冤魂怨鬼还没有忘记。
七月十五,民间还盛行祭祀土地和庄稼。将供品撒进田地。烧纸以后,再用剪成碎条的五色纸,缠绕在农作物的穗子上。传说可以避免冰雹袭击,获得大秋丰收。一些地方同时还要到后土庙进行祭祀。定襄县民俗将麻、谷悬挂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