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自述:陪国人1千多年 我有功也有过
有的地方也管我叫花炮、鞭炮,和你一样是正宗的中国籍,陪伴国人已1000多年,“爆竹一声辞旧,桃符万象更新”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副春联,“爆竹声中一岁除”更是我的“成名曲”。我曾经是各种节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 角色,我有过辉煌,可也闯过祸,并因此被安上了不少罪名:过于喧闹扰人,燃放时纸屑飞扬、烟雾缭绕不卫生,生产燃放不慎可能伤人或引发火灾。1998年开始发布禁放令的湖南省临湘市,在《关于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说我“既污染了城市环境,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居住环境构成了极大威胁,又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并且对人体及财产带来了诸多不安全的隐患,另外,鞭炮的消费高、浪费大,特别是有碍城市双文明建设,有碍城市健康发展”。
但湖南省会城市长沙对我却没有完全禁止。虽然每年都有部分委员提议城区内应禁放烟花爆竹,但反对的意见还是占了上风。直到2003年6月24日公布的《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中,才增加了对“送殡者沿途鸣放鞭炮或者丢撒冥纸”的禁令,除此以外,长沙各社区都从安全、防火与环境保护等角度,对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具体的限制性要求,如规定店庆等活动中燃放后要及时打扫等,居民可以在大门外的空旷处燃放并要及时打扫,一般都不允许在住宅楼道里随意燃放等等。
有人恨我:“长沙不禁鞭,还不是因为有浏阳市这个‘烟花之乡’,一些官员以保护地方经济为由阻挠立法禁放。”
也有人爱我:“没有鞭炮声的春节冷冷清清,根本不是我们中国人追求的热闹喜庆的大年。”临湘市一位市委领导对记者说:“放鞭炮除了热闹、广而告之外,还有趋吉避凶的含义。我个人从内心来讲是反对禁放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有不良影响的事都要禁止,我们还能做什么?春节在孩子们的眼里现在还不如圣诞节,这不许那不许,民俗传统都被破坏了,春节还是什么春节!”
不少市民替我委屈:禁放鞭炮烟花不能简单化和一刀切,一个事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更何况鞭炮烟花已传承上千年。如果因为燃放鞭炮烟花存在安全和环保问题就禁止,那么,汽车同样兼具这两大问题,是否也要禁止汽车驾驶呢?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易学农则为我表功:“在节庆活动中燃放烟花鞭炮,是我们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欧美等地的圣诞节也有他们固有的庆祝方式,中国年节文化里,燃放烟花鞭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程序,类似的传统文化还支持了一些传统工艺与产业。对于生产与燃放鞭炮中可能引起的安全与卫生等问题,应该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也可以运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工艺。我认为,对于燃放烟花鞭炮应加强管理,而不是简单地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