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不舒服,医生诊断为胃炎,这时患者问了个问题,“我是否怀孕了?”“你来月经没?”“最近两个月来了!”“那不是怀孕!”医生据此判定看胃炎病的李女士,吃药没问题。两个月后,李女士发现怀孕已18周,可已经吃下去的治胃药物,都是孕妇禁忌的,无奈下患者不得不流产……
2009年8月,李女士感觉胃不舒服,胃里往上反酸水,食道还有烧灼感。难受了十多天后,李女士来到了沈阳一医院的消化内科就诊。在就诊期间,李女士告诉医生,她一直想要孩子,这次的症状跟怀孕很像,她怀疑自己是否怀孕了。“你是否来月经?”“最近两个月来了!”“那不是怀孕!”根据症状和问话,医生诊断李女士患的是胃炎,而且开了几副治疗胃炎的药物,并让李女士回家后服用。
2个月后,李女士的月经再次没来,李女士在另外一家大型医院进行超声检查,结果显示李女士已经怀孕18周。治胃药物都是孕妇禁忌的,不得不流产手术,这一下让李女士近乎崩溃。生气的李女士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错误诊断滥用药物,导致胎儿流产的损失。
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在月经正常的情况下,不考虑妊娠,正常用药没有错误,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患者提出能否怀孕的情况下,未能建议患者进行到妇产科检查存在不足。但医院辩称,用月经有无来判断怀孕与否,是常规的诊断方法,不存在过错,因此不能承担患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