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的文学史家都对绝大多数的明清色情小说熟视无睹,――也许其中有些人不是“熟视”,而是“无睹”,因为这些书都是禁书――他们认为这些所谓的“小说”根本不能算作文学。我同意他们的看法。
确实,很多色情小说的文笔非常糟糕,简直可以说是愚蠢,其水平的低劣程度几乎要比得上清圣祖或清高宗皇帝亲笔作的诗(某些侍从大臣的代笔还是不错的)。汉语写作中有这样的垃圾,真是中国人的不幸。
不过,色情小说虽然不能算是文学,却是不容忽视的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对于研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来说,《金瓶梅》《肉蒲团》的意义也许不亚于《红楼梦》。不过,假如一味沉溺于其中的性欲描写,多少也有点智力低下的嫌疑。
从清代以来,偶尔手淫是释放性紧张的安全有效的方式,但一些有害的手淫方式常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1)以异物手淫:
有些青少年喜欢用笔杆、稻草秆、发夹、塑料丝等物插入尿道,以企求获得快感,从而在有意无意的情况下导致泌尿系异物,其中以男性多见。异物引起尿道或膀胱颈梗阻时可造成排尿困难或尿潴留,并伴泌尿系统感染,最后形成泌尿系统结石症。未成年女性在手淫时会出于好奇心将钢笔、筷子、果核、豆类等塞进阴道,如果物体较大时将不能自行取出,时间久了可引起感染、出血、疼痛。
(2)错误的手淫方式:
有的男子从开始手淫时便采取了种种错误的方式,如把阴茎向下向后压迫,夹在两腿中间,凭这种挤压而获得一定快感,并不摩擦,也不追求射精高潮。由于长期采取这种方式获得自我刺激,结果造成对精的抑制,导致婚后性生活不能射精。从而可能造成男性不育症。
(3)性窒息:
系变态手淫方式之一,自行刺激时往往伴用各种方法造成大脑缺氧,这样在半窒息状态下获得性高潮,以此增加性快感程度,使用不当有窒息致死的危险。中国社会就对色情小说有深深的恐惧,清政府曾经数次颁布禁令,阻止色情小说的刊刻和流传,这大概是它所有的文化政策中得到近现代以来的社会舆论赞成的唯一一项。其中的原因,倒不是因为色情小说果真能够“诲淫”,把无数青少年引向犯罪的道路,――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这一假定。
在我看来,这种恐惧源于人类性心理中的深层禁忌,即对于除了男女性器官接触以外由其他途径获得性快感的本能排斥。举例来说,手淫和口交在传统的观念中一直是属于不道德的、不健康的,至少也是不卫生的,对于它们的喜好被打入变态和下流之中,原因就在于此。
就它们自身而言,谈不上道德的问题,但是这样做显然与性行为的初始目的――进行种的繁衍相背离,只是纯粹地追求快感,于是就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唤起了极大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