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我上高二,在县城的一所高中。他却成了夺去我的女朋友的人。依伦理来看,老师勾引学生是不道德的,但是这种事情有些时候却不是道德能够阻止的,在他和我女友做爱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是在迷奸还是她也心甘情愿……
三年多了,这个号码一直没变。一直在等待,等待一个电话,直到昨晚,她终于打来了。
从学校到天河客运站,打的大约要四十分钟,坐公交车大约要一个半小时,骑自行车大约要两个小时。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半了,没有公交车,骑自行车太费时,虽然我心里很清楚,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也不再爱她了!但我不愿意再多浪费一刻,而让她孤单地等待,她已经受到伤害了。所以我决定打的到天河客运站。
坐在车内,透过玻璃窗,广州大道、二沙岛、珠江边、五羊新城沉浸在夜色的灯光里,眩目的灯光,但我觉得并不美。
下了的士,只见她缩缩地站在候车室的门口,昏浊的灯光下,她的头发散乱,疲惫的双眼,眼角含着泪水,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可怜的猫,样子真的好狼狈。
她看到我,就呜咽地喊了我的名字,向我跑过来,停靠在我的身上。泪珠再次冲破了她的眼眶,哭泣的声音也在增大,
"哭吧!哭出来了就会好受一点!"我轻声地说,拥着她坐在旁边的阶梯上,我没有带她去其他地方,因为女人受伤后最需要的是安慰和能让她能停靠着哭泣的宽厚的肩膀,而不是其他。
虽然春天已经降到了这个城市,深夜的天河客运站,裸露的广场、依然灯光稀稀落落、冷冷清清的,夜风恣意地吹过,吹散了路边的几张报纸,发出一种哀怨声音,烟在手里一闪一闪,忽明忽暗。手指印印在她原本很美丽的脸上,嘴角边还留有淡淡的血迹,她和男朋友吵架了。她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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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在哭泣的她,这个悲伤的女人,关于她:
她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也是她的初恋情人,那时候我读初三,她读初一。
她的第二任男朋友是我初三的化学老师,也是她初三的化学老师,而且是她的班主任。我初三那年他是刚从韶关大学毕业,初出工作。人高高的、瘦瘦的、留长发,和我的关系很好,曾是我最好的老师。
两年后,我上高二,在县城的一所高中。他却成了夺去我的女朋友的人。依伦理来看,老师勾引学生是不道德的,有违教书育人的宗旨。他是老师,我是学生,我当然挥不过他,在学校的学生总是挥不过老师的。一年之后,他跳槽去了珠海,他走了,留下她,他骗走了她的所有:包括她的身体;包括她的感情。
她的第三任男朋友,就是今晚打她的人,是一个小酒吧的老板,品行不端,经常串野,在外和女人鬼混,常冲她发脾气,但她爱他,把每个月打工的工资拿去养家,有时还要为他还赌场上欠的债。今晚是他带着另一个女人回家,于是吵架,结果她被打,被赶出了家。
现在她靠在我的肩上哭泣,泪水浸湿了我的左肩,夜风吹过,冷冷的,我默默地抽着烟,一支接一支,平时,我是不抽烟的,今晚却很想抽。我还能做什么呢?我还是一个穷学生,我一无所有,我除了用我的肩膀让她受伤后能靠着之外,我什么都做不到,要是他是她强迫她,我还可叫几个兄弟去扁他一顿。可是她爱他,她是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我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力干涉这样的事情。
或许是她真的累了,或许她真的需要闭上眼睛,靠着我慢慢的睡着了,我把外衣脱下披在她身上,继续抽着烟。夜风中,我禁不住打冷颤,没想到广州的天气也会这么冷。
"离开他吧!你不能再这样下生活下去!"天亮了,我送她去工厂,在门口对她说。
"我已经怀有了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这个小孩,也许我这一辈子不能再生孩子了,所以我不能离开他"她低着头说:"谢谢你昨晚一夜陪着我。"
我凝视着她,仿佛是相距千里,她的眼神不再是一个少女,而是一个无药可救的死的灵魂。"需要就打个电话过来!至少你还有我,一个真正不变的朋友!"我不再说什么,搭车回学校了。
路上我不停地听着那首歌--《DEADCANDANCE》,沉思昨夜那个迷蒙的春夜。
有人说:骗女人的时候,不仅要骗女人的身体,还要同时骗走女人的感情,只有这样女人才不会觉得自已是被骗,也只有这样,男人才可以接着去骗下一个女人,而那个被骗的女人,只有痛苦的等待下一个人来骗,而不是回头。这也是女人人生中的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