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乐趣与生殖模式◆
大自然给了妇女一种为了保证繁衍后代的“性驱动力“和获得乐趣的能力,因此性交本身才是“实实在在的事情“,而所有其他形式的性满足都是性反常行为,这是传统的宗教和封建文化的经典学说。重要的是必须认真审验和推翻这一错误观念。性交对于繁殖是需要的,那么,性乐趣和高潮也与生殖有关吗?人们终于发现只有男子在性交时的性高潮才是繁殖所必需的,而女性的高潮对于繁殖来说则并非必要。那么为什么还存在女性的性高潮呢?
某些研究者宣称女性高潮有助于把精子“吸入“子宫。但是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相信这一说法是不可靠的,因为子宫的收缩是由子宫底开始逐渐向子宫颈方向自上而下发展的,与其说它有利于吸入,还不如说它有助于向外排出。为了检验这一点,他们把一种不能透过X光的精液模拟液体放在宫颈帽内并带在宫颈上,如果存在这种内吸作用的话,液体就会进入宫颈,但是X片证实宫颈口根本没有明显张开。也有人认为高潮时子宫壁血量增加,使宫内血氧浓度提高,有助于受孕,但由于许多妇女并未达到高潮便能受孕,似乎这一理论也不能成立。
有人从生殖观点出发,认为妇女不应该在性交时达到高潮,因为经产妇具有宽松的会阴体,所以过早撤出阴茎后精液容易流失,而如果妇女不达到高潮的话,阴道外1/3段仍然肿胀,精液就不会流失了。马斯特斯也支持这一观点,主张为了提高妊娠率,不达到高潮可能更好。
另一种说法是,女性高潮的目的是提供唤起和感受性,或妇女对开始性交的兴趣。大多数雌性灵长类具有一段动情期,在这段时间内它们恒定地或多或少地表现强烈性欲,这就保证了生育力和性交是一致的。妇女没有动情期,从理论上说她们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性唤起状态,这一进化被称为人类进化的伟大杠杆,使女性有更多的时间来追求性的享乐。人类可以通过许多形式达到性唤起,如接吻、拥抱,甚至谈话,在所有这些过程中如果发现妇女正处于性兴奋时,一种温暖、欣快、渴望阴蒂刺激的感觉可能油然而生并变得越来越强烈。如能随之进行阴蒂刺激,它常常导致妇女出现阴道渴望。
尚不清楚刚刚提到的要点之一“阴道渴望“是否在大多数或绝大多数妇女中存在。同样可以引起争论的是,由于妇女不具有动情期,也就是说妇女不像其他灵长类是周期性地接受异性,因此就必须存在某种机制,它使妇女能按意愿来提供唤起,这将使她们不致于持续地陷入一种唤起的状态。
不过,这些理论恐怕都不能成立,比如说,如果性唤起和性活动的目的确实是与生殖有关的,为什么妇女在根本不能妊娠的情况下仍然具有同样甚至更强的性兴奋和高潮呢(如已妊娠之后,绝经期,月经期,在不可能受孕的月份,在儿童期)?大概高潮从根本上说是身体的一种释放机制,就像哭、笑或身体惊厥等其他痉挛性身体反应一样,很可能高潮的功能之一就是通过这种释放来排放所有种类的紧张的。或许除了乐趣之外,女性高潮并不具有任何存在的“原因“。
◆二、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
自从进化到父系的或父权的社会以后,对于男性来说就有必要把妇女的性活动控制起来了。虽然在早期社会里人们也开始了解到男人的精液是为生殖所必须的,但是在那种混杂的婚姻状态下,人们并不可能知道到底是哪个男人的精液使母亲受孕。要想保证某个特定的男人就是孩子的父亲,唯一绝对可靠的途径就是控制妇女的性活动。这就需要保证女子在结婚时必须是处女,婚姻必须是一夫一妻制。
为了保证妻子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男人必须把妻子与其他男人隔离开,就像她原来在闺阁时一样。如果妻子有任何偏差,他可以用暴力来威胁她。他可以设计一种像贞洁带一样的机械方法,甚至像非洲一些部落一样在丈夫外出时把妻子的阴门缝起来,以便防止她进行婚外的性交活动。他可以切除妻子的阴蒂以减少她的性冲动,或他可以使妻子确信性与爱情是同一码事,如果她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她就违背了爱情的神圣的伦理。
除了为保持社会组织形式而控制性生活的实际原因之外,在向父系社会转化的早期社会里同样还存在着政治原因,其他形式的性活动是向社会组织形式竞争的代表物。事实上,在公元前7世纪之前,同性恋和其他性活动是与类似于周围的文化习惯的犹太宗教习俗相联系的。但是当弱小而不断奋斗的犹太部落寻求建立和加强他们的力量和他们的父权社会秩序时,力图使所有人都忠于一个男性上帝--耶和华,这时除了为生殖所必需之外的所有形式的性行为都被宗教法典所禁止。在他们由巴比伦王国的放逐中返回时,建立了神圣法典,以寻求与周围文化习俗的隔离,并建立各种条规以使犹太人分离出来。这样,非异性之间,非繁殖目的的性行为就被谴责为基督教的迦南人和异教徒的生活方式。但是这些活动是作为忠实于其他文化的一个指征、一个偶像崇拜的附属品而遭到禁止的,而不是像我们近一二个世纪所考虑的作为“不道德“或作为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