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厦门各税务师事务所:
第二届理事会即将届满,依据《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规定,为了筹备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推荐有关候选人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理事推荐原则及方法
(一)原则上每个事务所,推荐一名事务所所长或负责人为新一届理事候选人;
(二)原任第二届理事,新一届继续推荐为理事候选人的,不必填附件一,只要在附件二的表中注明“继续推荐”。如果需变更候选人的填附件一。
二、会员代表推荐原则及方法
(二)名额分配:原则上事务所有执业会员10位以内(含10)的推荐2位代表;执业会员有11-20位(含20)的推荐3位代表,执业会员21位以上(含21)的每个事务所推荐4位。(理事推荐的人数己包含在会员代表的推荐名额中,例如:事务所有执业会员11-20位,只能推荐3位代表,其中包含一位是理事候选人。)会员代表候选人填附件二。
三、资料缴交时间及资格确认程序
候选人名单2013年7月20日前,传真本会(传真号5080683),候选人资格确认程序为,经本会换届筹备小组汇总名单并审核后,上报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