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会协〔2009〕5号)。改革后的考试制度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科;第二阶段是综合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
《方案》同时明确了新的考试制度和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问题。按照规定,新的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1年。那么,在新旧两种考试制度并行的2009年,新老考生该如何应考?
按照《方案》规定,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也就是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在2009年可以在新考试制度和现行考试制度中作出选择。比如某位考生在2005年通过了《经济法》科目,2006年通过了《税法》科目,在2009年选择按现行考试制度报考,根据“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的规定,如果考生在2009年顺利通过《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科目,则意味着该考生可以拿到全科合格证。如果该考生在2009年仅通过了《财务成本管理》科目,则意味着该考生在2005年通过的《经济法》科目成绩作废。如果在2010年,该考生已通过《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科目,因为尚在有效期内,将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也就是说,该考生还需要在2010年按新的考试制度,通过《审计》、《经济法》科目后,才能拿到专业阶段的合格证。需要提醒老考生注意的是,在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
“对于那些在2005年有多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来说,在2009年报考的时候,建议要谨慎考虑。因为在现行考试制度下,通过《财务成本管理》就可以抵顶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这个机会考生不能放弃。但是如果考生选择了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没有一次性将剩余的课程通过,2005年通过的合格成绩就作废了,考生的损失会比较大。”从事过多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的李晶老师对记者说,“当然,对于那些在2005年没有单科合格成绩,或者只有一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我建议他们能选择新的考试制度。因为2009年是新旧考试制度衔接的第一年,考试的难度相对来说会比往年有所降低,而且新增加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是第一年开考的科目,建议选择新考试制度且以前年度未通过《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考生,能在今年就报考该科目,越早报考,通过的可能性就越大。”
对参加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且一门未过的老考生来说,必须按新的考试制度来报考。在往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的5个科目中,《经济法》、《税法》的难度相对较小,被认为是第一层次;然后是第二层次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最难通过的是第三层次的《会计》、《审计》科目。记者同样就新考生如何应考的问题请教了有多年注册会计师辅导经验的郑庆华老师。郑庆华说:“新增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内容与《财务成本管理》相似,我觉得可以参照《财务成本管理》的难度来评估和备考。对新考生来说,选择考试课程,一般按上面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