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倾销相关的概念
1.1倾销
倾销就是指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WTO规定,只有满足三个条件,进口国才可以实施反倾销措施:确实存在倾销;存在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1.2倾销产品
按国际反倾销法规定,倾销的认定有两个标准,即价格倾销和成本倾销。如果一个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该出口国确定的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该产品将被认定为是倾销产品。
1.3倾销行为
出口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售价,或销售至第三国的售价如低于单位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应视为倾销行为。
1.4价格倾销标准与成本倾销标准
进口国反倾销机构都是以价格倾销标准为基础,只有当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不存在该同类产品的销售,或由于出口国国内的特殊市场情况或销售量较低,不允许对此类销售进行适当比较时,才考虑适用成本倾销标准。在应诉反倾销时,最为有力的证据就是要证明我们产品的成本按照起诉方的国内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确实低于起诉方国内的市场价格。
2、我国反倾销的现状
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每年涉案金额都在10亿美元以上,目前世界各国已经有500多项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涉案产品损失总额达到数百亿美元。目前,我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案十分重视,近两年应诉率已接近100%。近30年的反倾销历程证明我国的反倾销诉讼不尽人意,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胜诉率只在30%左右。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充分发挥反倾销会计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迫切需要。
3、我国建立反倾销会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已基本趋同,但在存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和借款费用准则方面的差异,直接影响了对产品成本的核算,进而影响了对正常价值的计算。
我国有些企业存在着会计工作不规范,论文格式具体表现在: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少我国企业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出现的虚假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少企业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账表、账证、账物不相符,不按规定设置、使用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甚至还有不少企业出于偷税漏税、私设小金库等目的,搞?两本账%;很多家庭企业其交易主要是现金形式,并且很少开具发票。上述各个方面都使反倾销会计难以在短期内提供规范合理的会计资料,也难以通过其他国家的实地调查。
4、我国建立反倾销会计的建议
随着企业经营的国际化,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对我国企业来说,尽快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是在反倾销中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一环。截至2005年年初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只颁布了16个,距离全套核心准则颁布还有较大的差距,国有企业可以暂时不执行具体准则,这些会计制度上的差距往往给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造成很大的麻烦。我国的会计制定者需要根据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需要,逐渐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完善我国企业的会计操作规范,切实维护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正当经济利益。
4.2完善内部财政制度
在将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以及会计核算按照国际惯例为标准的同时,企业本身也需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加强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财务管理,建立畅通的会计信息渠道,让会计信息更加透明,披露更为及时和真实。只有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和畅通,才能既保证企业不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也可以使企业在国外提起反倾销诉讼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获得相关的会计活动信息,填写调查问卷,并能积极组织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