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完全契约下的企业文化
企业是要素所有者进行投资合作形成的明确性和隐含性的契约集合,要素所有者之所以将自己的生产要素通过企业生产的方式进行组合,不仅在于企业这种组织提供了一个发挥某种生产经营的场所,更重要的是通过合作能够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互补,通过要素、资产与服务交易的合约规模经济效应取得比不合作时更大的效益,实现各自要素的最大增值。
然而,企业的契约往往是不完备的,其不完全性意味着契约不可能包罗万象。现实世界是交易费用不为零的世界,部分契约可能因交易费用过高无法达成;现实世界的人们同时又受到有限理性的限制,即人们既不能把事前有关的全部信息写入契约条件,也无法预测将来的偶然事件并为此设计详细的条款。再则,机会主义又是逐利经济人的本质特征,即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有利用可能的手段获取自己特殊利益的倾向,所以现代契约论认为所有的契约都是不完全的。
在不完备的企业契约下,用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行为的制度被创造出来,制度能够规制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淡化机会主义倾向,从而使个人的外部性内在化。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由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的。
正式约束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又称正式制度,在企业范围内,主要指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规章、规范等。正式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内部明确性的契约,提供了协调和保护所有契约签订者利益的机制,有助于减少各利益主体的冲突。
不完备的企业契约下,隐含性的契约需要非正式制度来约束,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价值信息、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非正式制度能够约束和淡化机会主义倾向,在构成非正式制度的一系列因素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其所内在的与公平、公正相关的道德和伦理,有助于缩减人们在相互对立的理性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
在企业内部,以企业价值观为核心的企业意识形态,形成了企业文化,威廉。大内曾这样定义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传统气氛构成的公司文化,它意味着公司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构成公司员工活力、意见和行为的规范。管理人员身体力行,把这些规范灌输给员工并代代相传。可见,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思维系统,是一套规范所有成员行为的非正式制度,通过共同规范、共同信仰和共同追求,把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凝聚起来,使企业真正成为有机的契约共同体。
企业文化的形成有助于各当事人行为的约束和调整(KrePS,1990),犹如一道无形的力量,把每个契约参与者的行为整合起来,大大减少参与者的认识分歧,从而维系、主导并昭示着企业内的各签约人朝着团体理性的目标趋近。
二、企业文化之于企业的重要性
美国学者劳伦斯米勒曾说:“企业唯有发展出一种文化,这种文化能够在激励中获得成功的一切行为,这样的公司才能在竞争中获得成功”。综观世界企业的发展,成功的企业都有自身独特的文化,惠普公司、宝洁公司、IBM公司等都将企业文化作为积极的力量, 杰克。韦尔奇也肯定地认为通用电气公司能够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就是将员工融入到公司的价值观和文化中去。
我国的实业界,许多的企业尤其是一流的企业,也悟出企业文化的真谛,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成为企业文化的领航者。上海宝钢曾出台了《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宝钢文化的构成体系》作为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尔的文化不仅体现在海尔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还体现在其兼并的战略中,“海尔的扩张主要是一种文化的扩张,重要的是带去一套海尔的文化,海尔的文化是海尔的人格化”。
建立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形成企业全体员工共同的、彼此共鸣的内心态度、意志状况和思想境界,大大提高了员工主动承担责任和修正个人行为的自觉性,从而主动关注企业前途,维护企业声誉。
企业文化作为全体契约人积淀的群体意识,确立的价值观、道德和行为规则,约束着契约参与者趋向组织目标。共同的机制观和信仰有利于创造协调的环境,促使组织内部相互沟通、促进组织成员学习能力(SchEin,1996)。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已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因素,通过影响员工的行为,从而影响企业的业绩,进而成为企业财务业绩的推动因素。哈佛商学院著名教授约翰、科特在《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一书中,对美国壳牌、波音、花旗等202家公司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在11年中企业文化力平均得分值与企业长期经营业绩(企业纯收入增长指数、年收益率、股票市场价格)呈现正相关性。
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管理,应以文化为基础”,优秀文化的建设不仅有着巨大的经济功能,更会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引导着企业成就百年基业,在波涛汹涌的竞争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