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未来的烟草大战将以渠道为王,品牌为王,渠道靠实力扩展,有一定的调控因素,而品牌的竞争力和品牌内涵却不是烟草寡头们所能够一厢情愿的。因此,能够洞悉中国消费者消费习性,并以此构建卷烟品牌属性,构建畅通渠道的烟草巨头将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中胜出。
关键词:烟草市场;市场隐患;维护市场稳定;新举措
1 烟草行业背景情况
烟草行业是国家专卖保护下的垄断行业,所有烟草公司(包括工业和商业)均隶属国家烟草专卖局。目前,全国烟草行业实行工商分离,即全国共有18家工业公司(一般以省为单位,部分是跨省整合),山东中烟工业公司为其中之一;其外全国每个省均有一家商业公司,如山东省烟草商业公司。其中,工业公司为烟草产品生产单位,其产品仅可销售给商业公司;而商业公司为烟草产品销售单位,其产品仅可通过其地市分公司销售给具有烟草专卖证的零售户。工业公司生产的烟草产品可以销售给全国所有的商业公司,而商业公司仅可销售给其下辖地市的烟草分公司。例如,山东烟草商业公司仅可销售给山东省内17个地市级烟草分公司,然后通过地市分公司销售给烟草经销户。
2 山东省烟草市场现实状况
2.1行业情况
随着国家关闭年产10万箱以下的小烟厂,推进年产10万至30万箱的中型企业的兼并重组,对剩余的大企业进行再优化,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资源集中的大型烟草企业。就山东企业而言,本省真正的同行或者是竞争对手为18家,即全国的18家工业公司。其中,云南红塔烟草、上海烟草、湖南烟草三个烟草集团在国内销量名列前茅,是我们面临的最主要竞争对手。
2.2相关数据分析
近三年来,烟草行业发展态势较好,山东烟草工业公司在国家烟草局严格控制下均达到产销指标。销售状况如下表所示:?
表1山东烟草工业公司销售情况?
从销售地区方面来看,近三年没有出现大的变化,以“哈德门”品牌为例,覆盖了全国26家省级(直辖市)公司,其中江北地区市场覆盖面要大于江南。可见,山东中烟集团在最近三年实现着稳定增长,但增长幅度小于全国烟草行业增长幅度。原因在于山东中烟集团市场主要集中于山东省内,在外省市影响力偏小,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山东烟草集团的增长速度。在省内,山东烟草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包括现在占据着大片江山的三大烟草集团,在山东省内份额也占较小比例。笔者在济南、青岛两地对烟草零售摊点的随即调查中发现,山东中烟集团生产香烟占据摊位销售产品的80%以上,而在剩余不到20%的其他品牌产品中,万宝路、555等国外香烟也占据着一定的比例。但在省外,山东中烟集团的产品则相对竞争力不强,像红塔山、云烟、芙蓉王、中华等品牌占据着各个价位产品的主导,山东中烟集团影响力的局限性较大。
3 烟草市场隐患
3.1内部隐患:烟草专卖垄断制度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目前山东中烟市场地域局限性较大。这主要因为目前我国实行烟草专卖垄断制度,该种制度的形成,是烟草制品自身特点、烟草行业行政利益、我国财税体制、审批制度等因素共同作用的长期产物。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深入,WTO入世所带来的政策变化,以及国外烟草公司的进入,专卖制度对市场交易规则、公众合法利益的损坏等方面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问题。这对我国烟草市场的发展产生了较为严重的阻碍,其具体危害可概括如下:
(1)行政垄断违背了自愿、平等的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秩序,从而直接阻碍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的形成。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狭义上就是指地方行政垄断。例如,据统计2002年湖北省烟草业共上缴工商利税49.9亿元,比前一年增加11.5亿元,占到全省财政收入的10%左右。面对这样的一个利税大户,湖北政府采取了各种限制外省烟进入的措施,在湖北的卷烟市场上,本省产卷烟的销量占到将近90%。
(2)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整个社会财富的积累和提高。对烟草行业经营者来说,行政垄断形成的市场准则、行政审批等壁垒,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公平竞争权;对于烟农来说,烟叶种植收购环节的“统吃”政策(其实是地方行政垄断)剥夺了广大烟农对市场和价格的选择,使他们无缘分享烟草专卖所产生的垄断利润;对于消费者来说,行政垄断也直接侵害消费者的经济权益。
(3)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助长以权谋私的不良社会风气。在行政垄断中,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常常扭合在一起,行政人员在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同时,也借行政权力为地方或部门谋利,甚至为个人谋取私利,使以权谋私的土壤得以滋润。受害者众必然会导致受益者寡。
(4)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降低了烟草企业的生产效率,导致企业经营机制落后,改革动力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烟草行业对建立在“专卖保护”基础上的“垄断经营”的制度依赖性越来越强,从根本上制约了全国烟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规模效益的有效发挥,从而使行业盈利水平不断下滑,行业竞争力也因此而呈现出日益下降的趋势。
(5)与WTO规则相违背。中国人世使世界贸易组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组织,同时意味着中国将按人世前的承诺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烟草行业要求降低关税壁垒和撤除非关税壁垒,要求取消许可证和配额。可见中国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政垄断是与WTO原则水火不相容的。
3.2外部压力:国际竞争对手强势推入
虽然我国近些年来烟草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和国外烟草巨头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2002年,国内卷烟单一品牌销量第一的“白沙”为85.4万箱,第二名“红河”为82万箱,第三“红梅”为60万箱。2001年,菲莫公司(PM)、英美烟草公司(BAT)、日本烟草公司(JT)销量分别为1800万箱、1650万箱、900万箱,分别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7%、15.3%、8.3%,合计占全球市场40.6%,仅仅“万宝路”单个品牌的销量也超过900万箱。而即使将“白沙”、“红河”、“红梅”的全部销量都加起来,也只占到“万宝路”的1/4。
4 维护烟草市场稳定新举措
就目前状况来说,我认为:宏观方面,烟草市场首要任务即是逐渐放开市场,加强市场化运作,加强营销网络的构建,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以打破垄断情况;在微观方面,企业应切实努力提升自身营业能力,加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做好外资烟草巨头来华冲击的准备。据此,我将从以上两个方面做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