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提要:从1983年内部审计制度开始建立至今,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巨大发展,企业内部审计对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不论是在法律法规的建设上,还是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上都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要求。本文对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发展建议。
内部审计在自身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其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地拓展。这期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经历了多次演变。2001年IIA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对内部审计定义作出了最新的解释:“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这一全新的定义将内部审计的内涵从评价活动发展为保证与咨询活动,内部审计范围不仅仅涉及财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而是要进一步扩展到对机构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的评估和改善上。IIA的这一定义使内部审计的功能拓展到公司治理的层面,极大地提高了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不尽科学。由于内部审计制度建立较晚,各单位在借鉴国外经验方面不尽相同,导致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存在多种模式。总体来看,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比较随意,在内审机构的领导模式上,即有隶属于董事会与总经理的,也有隶属于监事会的,还有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甚至有隶属于财会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随意性,使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影响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原则需进一步明确,科学性还有待提高。
(二)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上存在偏差。我国内部审计恢复的时间不长,不论是企业领导、普通管理层还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和理解比较片面。这种认识极大地制约了内部审计的进一步发展。我国许多企业管理层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内部审计的支持有限。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理解支持不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内部审计并非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直接和必经环节,企业领导了解、引进内部审计机制需要一个认识过程;其二,现实中也存在内部审计工作不得力的情况,客观上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其三,对于企业领导来说,内部审计和其自身利益可能存在冲突,在发生舞弊和丑闻时,企业领导可能会被牵涉其中,特别是在我国内部审计还被作为政府审计职能补充的情况下,企业领导人容易对内部审计产生抵触情绪。
(三)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低,审计技术落后。内部审计人员能否完成其使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内部审计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知识、技能和审计判断水平,是否熟悉企业经济活动,是否了解资本市场及其相关的投资、融资规则和惯例,是否具有与他人沟通的技巧等。但在我国,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较低,目前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来自于企业财务部门,其中不少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缺乏足够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有相当一些人员不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不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难以提高或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人员中普遍存在专业职称拥有比例不高,经济师、工程师及律师等专业人员配备比例太低,甚至为零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效果和权威性。内部审计人员的这种组成和素质状况反过来又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收入和升迁,致使高素质审计人员流失,难以形成稳定的内部审计群体,进一步加剧了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的现象。而内部审计在单位的地位不高,容易使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的工作缺乏足够的信心与热情,加上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内部审计人员往往容易被误解,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使审计人员常常在不顺心的状态下工作,易感觉到开展审计工作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困难。这些都不利于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继续学习与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得不到进一步提高。长此以往,将造成恶性循环,对内部审计的发展非常不利。
(四)内部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现行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规范许多只有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实践操作五花八门,影响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比如,《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总括性的,没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操作和执行进行规范。我国尽管制定了《内部审计准则》,但还处于不断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目前的内部审计实务中缺乏一套完整、科学和具备相当权威的准则用于指导实务。我国的内部审计准则无论是总体框架还是具体内容都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最新发布的内部审计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反映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上仍有较大差距。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类型。当前世界各国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有这样几种类型:一是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二是由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三是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双重领导的组织模式;四是由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五是由总经济师领导的组织模式;六是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以上各种组织模式各有利弊,其中以董事会领导型、监事会领导型的内部审计机构,机构设置层次高,地位超脱,相对来说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现代企业内部审计较为理想的机构模式。
2、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建议。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设置模式。(1)对于上市公司及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公司,都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机构;(2)对于非国有的大型股份公司及企业集团,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3)对于一般小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可实行下审一级制度,并推行联合审计、轮回审计、定期审计,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整体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