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结构理论,现代社会的社会组织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三大类型,它们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形式。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财务管理是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本文试图对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几个基本问题作些探讨。
一个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决定于组织本身的目标。众所周知,作为营利组织的企业,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营利。企业的目标可以概括为生存、发展、获利。企业只有生存才可能获利,只有发展才能求得生存,只有获利才有生存的价值。与此相适应,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与获利紧密相连,尽管具体表述有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等不同观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同样决定于非营利组织本身的目标,那么,非营利组织的目标是什么呢?
日本学者川口清史认为:非营利组织一般是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提供服务的民间组织。
美国学者萨拉蒙(Salamon)认为,非营利组织有6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组织性”,即非营利组织有一定的制度和结构;二是“民间性”,即非营利组织在制度上与政府相分离;三是“非营利性”,即非营利组织不向他们的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四是“自治性”,即非营利组织基本上是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五是“自愿性”,即非营利组织的成员不是法律要求而组成的,这些组织接受一定程度的时间和资金的自愿捐献;六是“公益性”,即非营利组织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
可见,非营利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他们提供服务是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也就是说,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一个非营利组织在一定范围内为社会公益服务,也就是在完成某一社会使命。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的根本区别在于,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而存在,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生存而存在。一个非营利组织,如果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其具体的社会使命,该组织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所以,非营利组织的目标是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
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非营利组织为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需要有科学的财务管理。与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相适应,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描述为:获取并有效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社会使命。
不同的组织具有不同的特征,了解组织的特征是做好组织管理的基础。为了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应当了解组织的财务特征。那么,非营利组织具有哪些财务特征呢?
联合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经济活动划分为五大类: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家庭。非营利组织与其他4类社会组织的区别在于,非营利组织的大部分收入不是来自于以市场价格出售的商品和劳务,而是来自其成员缴纳的会费和支持者的捐赠。如果一个组织的一半以上收入来自以市场价格销售的收入,就是营利部门,而一个组织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的资助则是政府部门。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四号《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将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特征归纳为:(1)大部分资源来源于资财的供给者,他们不期望收回或据以取得经济上的利益;(2)业务运营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获取利润或利润同等物而提供产品或劳务;(3)没有明确界定的所有者权益及其出售、转让或赎回,以及凭借所有权在组织清算解散时分享一定份额的剩余资财。
我国台湾的会计界将非营利组织称为“非营利事业”,他们认为,非营利事业具有三个重要特点:(1)该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2)事业的一切资财和权益均为事业所有,对于任何特定的个人,不能以任何方式给予特殊利益;(3)不进行损益计算和利润的分配。
(一)顾客不是主要的资金来源
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通过销售产品和服务从顾客那里获取的收入。如果产品不适销,不能满足市场需要,那么企业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状况,严重的将导致企业破产。而非营利组织则不完全依靠从顾客那里获取的服务收入来维持生存和发展。有些非营利组织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服务收入,如民办学校的主要收入是学生交纳的学费,医院通过向病人收取医疗费和药费来维持经营。这些非营利组织通常被称为“顾客支持型组织”。其他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则不是服务收费,它们被称为“公众支持型组织”。在这种情况下,顾客所接受的服务与其向组织提供资源的多少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慈善组织。
(二)不存在利润指标
在企业财务中,利润指标能为衡量企业绩效提供标准,为企业提供量化分析的方法,使企业的分权管理成为可能,也便于进行不同组织之间比较。然而,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在非营利组织财务中通常缺少利润这一指标,这使得管理的系统性受到损害:管理人员经常难以就各种目标的相对重要性程度达成一致;对于一定的投入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组织实现自己的目标也难以确定;分权管理的操作难度加大,许多决策不宜下放给中下层管理人员;不同非营利组织之间也无法进行绩效的对比。
(三)责权利不是十分明确
对企业而言,内部管理通常可划分为许多责任中心,对每一责任中心都明确其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力,在对其职责履行进行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给予其相应的利益。而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由于不存在利润指标,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的情况难于考核评价,因而对于各部门的责权利也就无法十分明确。
(四)所有权形式特殊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的股东投资创办了企业,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拥有企业资财的权益。而对于非营利组织,资财的权益属于组织本身所有。但是,非营利组织不能对其资财权益进行转让、出售,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按照资财提供者的要求来运作、管理和处置资财。资财的提供者不期望收回或据以取得经济上的利益,因而非营利组织通常不进行损益的计算,也不进行净收入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