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预告指的是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定期财务报告正式对外公布之前,自愿向公众披露本公司报告期盈余暂定数。一般而言,盈余预告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在定期财务报告的报告期结束之前,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预先将公司预计盈余信息向公众披露。第二种形式是:在报告期结束之后、定期报告正式公告之前,公司在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已经成为既成事实,只是精确的数据并不知晓,公司管理当局预先向公众披露盈余信息。此时,预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只是由于定期财务报告披露滞后,或者出于对第一种形式预告信息修正的需要,管理当局预先向市场发布有关企业定期经营业绩信息。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缩短信息披露的滞后期强制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以减缓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业已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状况。
从2002年开始,上市公司盈余预告的做法发生了较大变化。监管部门在总结以前盈余预告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前一季度预告后一季度业绩”的原则:公司管理层如果预测下一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应当予以警示。
一、预告披露违规行为屡屡发生,凸显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预告制度的实施取得了积极效果,相关的理论研究支持了盈余预告信息决策有用这一结论。盈余预告增进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提高了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及时调整对公司的价值判断,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是,信息披露频率的提高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风险,并没有带来滤波效应的预期结果;滤波效应还不明显,反映出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大量的信息披露无助于对公司价值的评价,促使市场对投机的偏好。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披露信息不仅没有能够起到修正干预的作用,反而可能成为利用信息操纵市场的帮凶。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预告披露违规行为屡屡发生:预亏公告未披露、预告未及时披露、预告频频变脸,凡此种种,暴露出预告信息存在质量问题,亟待改进。
(一)预告频频变脸显出信息可靠性值得质疑
预告频频变脸,给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对盈余预告有用性提出了严重质疑。在2002年3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之前,信息不可靠现象已初露端倪。有学者对2001年年报盈余预告做了统计,发现预告前一报告期业绩就已经频频变脸,变脸的公司59家,所占比例高达16.03%。在《通知》实行之后,变脸行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有变本加厉之势。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上市公司盈余预告频频变脸的一幕在2002年年报中再次发生,使得投资者防不胜防,损失惨重。预告变脸频频发生,预告“出尔反尔”,对盈余预告制度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造成了损害。信息披露的随意性增大了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打击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造成了市场的不稳定。这从反面提醒证券监管部门应十分关注盈余预告信息的可靠性,以防止随此而来可能出现的利用信息披露进行股票价格操纵的行为。
(二)预告信息相关性亟待加强
1.以利润作为业绩的衡量标准较为单一。预告信息披露要求的变化过程是:无要求—利润总额—净利润总额。事实上,盈余反应系数研究发现,信息使用者不仅关注财务报告的末行数字,而且对盈余的具体组成相当重视。一些上市公司,如方向光电等通过非经常性收益进行盈余管理,避免了业绩预警,但主业利润滑坡,令投资者产生错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辨别公司盈余中的核心部分成为关键。然而预告信息未能向投资者传递企业的实际情况,应当引起重视。
2.对业绩亏损和大幅波动的原因不加任何说明或者语焉不详,信息的预测价值降低。经营业绩的变化趋势是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导致盈余变化往往会有很多原因,比如外部环境的变化、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受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等等,不同的原因对上市公司中长期业绩的影响是不同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大多属于制度驱动型行为,其信息披露普遍是为满足证监会和交易所方面的要求,自愿进行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尚待提高。
3.预告披露标准值得商榷。预告披露的盈余信息较为模糊,没有披露相应的区间范围。此外,一些上市公司盈余变化较大,由于变化幅度尚未达到规定的50%标准,所以不必进行预告。但这种“惊奇”的变化使得股价异常波动,业绩预告的作用打了折扣。人们不禁要问:50%作为重要性标准的依据从何而来?假定50%符合重要性标准,为什么40%、30%乃至20%不符合呢?从实证结果来看,公司通过盈余预告提前释放了风险,减轻了年报正式披露时对市场的冲击。由于盈余预告具有信息含量,不同类型的预告会对股价产生不同的影响。即便公司盈余变化低于10%也可能引起股价异常波动。
二、对盈余预告披露的政策建议
预告披露要切实发挥其应有功效,必须做到保质保量。实践证明,股份有限公司优劣难判,如果股票市场预告信息披露缺乏必要的质量规范,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遗漏的信息势必泛滥成灾,广大投资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将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这种情况会导致股票市场投机、欺诈之风盛行,大多数理性的投资者将因此丧失信心而退出市场,股票市场监管机构所期望的那种高效、有序运转的市场将不复存在。当前,在各国股票市场中,一般均有一套保障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规范机制,应予借鉴,使盈余预告的披露质量切实得到保证。
(一)确立盈余预告编制基本原则
1.诚信原则。盈余预告虽建立在企业历史性的盈余披露基准之上,但仍以管理当局对未来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的估计与判断为主要依据,管理当局拥有绝对信息优势,因此应要求他们本着诚信原则做最客观的预告,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
2.书面备查。详尽的书面化程序和制度不仅有利于日后的比较,而且有利于上级的复核。在编制程序上,应遵循下列基本步骤:①确定预告基本变量。盈余预告中存在着对未来经营成果起重大影响作用的因素。盈余预告作为短期预测,可能涉及以分项为基础而进行的损益表项目预测,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投入数量和投入价格;②收集各种资料,包括历史数据和外部资料;③选择适当的编制方法;④建立基本假设;⑤对预测结果进行分析,并判断预告结果;⑥根据信息的更新及时对原预告结果进行判断,修正有变化的预告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