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企业集团是适应生产力和市场经济要求而产生的一种高级企业经济组织,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集团已成为我国现代市场经济行为主体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经济在飞速发展,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加强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提高集团整体管理水平十分重要,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管理模式设计,要结合自己的内部结构特点来认真构建集团内部财务管理模式。
如何才能加强企业集团对其成员单位的财务控制呢?现阶段企业集团只有在基于母子公司间的产权和资本纽带关系的基础上,采用以集权式为主的财务控制体系,才能实现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如何构建企业集团以集权式为主的财务管理模式呢?
1.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母子公司体制企业集团进入集中管理后,由于有部分企业是在脱钩时进入企业集团的,这就使得企业集团内部的企业有些同集团有产权关系,有些还没有。这就要求企业集团对其子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审计。通过审计,搞清资产现状,产权在集团的,报财政部重新确认;产权不在的,报财政部批准后上划企业集团母公司。在此基础上,企业集团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真正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子公司按照《公司法》改制后,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并规范动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建立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董事会中可设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
2.加强现金管理现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首先,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资产,所以它也是最容易出现被挪用、舞弊的资产之一,因此有进行集中管理的必要。而且现金的集中管理还可降低其分散的持有量,降低持有成本。其次,现金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证券。其都具有易于记录、保存、控制、调度的特点,为集权管理提供了可能。
3.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集团内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而且可以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责权利,实现集团的整体战略目标。初步构建预算管理体系框架,成立预算管理机构,建立预算管理的组织网络和业务网络,并且制定预算编制的方法、原则、程序,建立预算调整、监控体系及考核机制。在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将集团公司的业务活动、资金流动、会计核算、资产管理、人力资源都纳入到预算管理体系中,从而形成覆盖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是管理层制定的详细的企业运作计划,本身具有整体性,它是一份整体规划。同时它的贯彻执行是以权威性为依托的,所以预算管理宜采用集权。
4.加强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建设集团公司里母子公司间财务信息是否畅通,关系到整个财务控制系统的运行效率。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被委派的财务总监,应组织和监控子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参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审核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负责对子公司所属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情况。集团公司通过委派财务总监来监督、控制子公司的重大财务会计活动和全部财务收支过程,不但使集团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目标可以在子公司得到较完全的实现,而且能监督子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5.及时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企业集团每年年底都要根据集团上一年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考虑本年度企业集团的发展规划和国家经济形势,结合国内外市场情况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同时,要求成员企业根据集团的财务预算编制本企业的财务预算报告。企业集团的财务预算要以现金流量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严格限制无预算资金预支出,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保证及时偿还到期银行贷款。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行集体联签制。
为确保企业集团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企业集团应要求所属企业必须按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每个企业只能设一套会计账簿进行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部门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建立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集团管理和控制随着我国企业集团发展壮大,它迫切要求创建一个金融媒介,起到加强集团凝聚力,提供金融服务及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的作用,财务结算中心就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对企业集团而言,母公司只有控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控制其资金的流动,才能使子公司按照母公司所确定的发展战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的集中管理有多种实现方式,目前比较常见的是母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或有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共同出资成立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的一个独立法人,财务公司是全面负责集团内所有成员企业资金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无法成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可在集团公司设置与财务公司功能相似的资金结算中心。其功能为:①结算功能。即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统一在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帐户,由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以一个户头对银行办理集团内务企业的资金结算业务。②内部监控职能。这种统一结算模式为各成员企业资金运做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提供了保障,使集团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及时掌握各下属企业的资金状况,便于其进行调控。③资金融通功能。财务公司或资金结算中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将集团内部各企业暂时闲置和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发放贷款的方式将其分配给集团内需要资金的企业,既满足部分企业的需要,又减少资金的沉淀,可提高资金的使用率,财务公司还可以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和进行同业拆借来为各成员企业融通更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