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理论界对财务管理目标的认识尚未统一,争议颇多。本文将从企业目标、企业财务会计目标及财务管理环境三方面对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及确定进行理论基础探索研究。
引言
企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营个体,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企业财务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在此关系基础上,企业财务管理则是指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生存和稳定发展的理财工作,它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融资和管理。其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尤其是财务决策所依据的最高准则,是企业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目前,理论界对财务管理目标的认识尚未统一,争议颇多。王化成教授在2000年的一项研究中表明,当前有关财务管理目标的表述达14种之多,除主要的利润最大化、资本利润率最大化(每股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三种观点外,还有不少新的提法不断出现,如企业财务的可持续发展(即绿色财务管理)、EVA最大化等。
本文将从企业目标、企业财务会计目标及财务管理环境三方面论述财务管理目标的理论基础。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出发点与归宿是盈利。企业一旦成立,就会面临竞争,并始终处于生存和倒闭、发展和萎缩的矛盾中,企业必须生存下去才能有活力,只有不断发展才能求得生存。由此,企业的目标表现为生存、发展、获利。
企业只有生存,才能获利。企业在市场中生存下去的基本条件是“以收抵支”和“到期偿债”。为此,力求达到此能力,减少企业的破产风险,使企业能长期、稳定地生存下去,是企业目标对财务管理的第一个要求。
企业要在发展中求生存,如果不发展就可能产生生存危机。企业发展表现为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市场份额和收入的扩大。企业的发展要求投入更多、更好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并改进技术和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资源的取得都需要付出货币资金。因此,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是企业目标对财务管理的第二个要求。
企业资金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生产总产值。尤其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决定了企业必然把总产值作为生产经营的主要目标,从而把总产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但此目标的确立,容易导致只讲产值、不讲效益;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只重投入、不重挖潜的现象。因此,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把总产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已不符合财务活动的规律,将逐渐被其他财务管理目标所取代。
(二)获利目标要求企业利润最大化
从理财的角度看,盈利就是使资产获得超过企业投资的回报。在市场经济中,资金的每项来源都有其成本,每项资产都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的和从外部获得的资金加以有效利用,是企业目标对财务管理的第三个要求。
这一要求使得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要讲求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这些措施都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但是,利润最大化只是对经济效益较浅层次的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例如,该目标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所获利润与所承担风险的关系,而时间价值观念和风险价值观念却是财务管理的两个重要价值观念,目标与观念有相悖之嫌。另外,利润最大化往往使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的倾向,只顾实现目前的最大利润,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尤其是企业效益的相结合被忽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王化成教授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只有13%的人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但实际上有55%的企业以此作为现实财务管理目标。可见,不仅理论界对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众说纷纭,而且企业实际确定的财务管理目标也差异很大。
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开创性理论研究来自于美国。迄今为止,会计界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基本上形成了两个较具代表性的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这也正是传统会计与现代会计区别之所在。
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会计的目标既是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由于最有效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关于经营业绩的信息,因而财务报表应以反映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重心。
决策有用观则认为,会计的目的是为了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即主要是关于企业现金流动的信息和关于经营业绩及资源变动的信息。
(一)受托责任观决定股东财富最大化
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经营者不持有公司股票或部分持有股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在企业中形成了股东阶层(所有者)与职业经理阶层(经营者)。股东委托职业经理人代为经营企业,其目的是为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并通过反映经营业绩及评价的会计报表获取相关信息,了解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理财目标的实现程度,这正是受托责任观中会计信息所反映的情况。
另外,由于经营权与所有者的分离,经理人和股东的行为目标不同,导致经营者利益(高薪、舒适等)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出现冲突和矛盾。要协调两者的矛盾,首先要解决双方信息不一致的矛盾。经理人掌握企业实际的经营控制权,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掌握远远多于股东。为了协调此矛盾,股东除要求经营者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外,还应尽量获取更多信息,对经理进行必要的监督。但监督只能减少经理违背股东意愿的行为,而且股东是分散的,要得到充分的信息实际上比较困难,也会受到合理成本的制约。因此,将经理的管理绩效与经理所得的报酬联系起来,使经理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可激励他们自觉采取符合股东目标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为协调矛盾,往往采用监督和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力求使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经理背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之和达到最小。为此,要求会计作为处于委托代理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客观、真实地对职业经理经营的决策行为的后果予以记录、反映、呈报,这也正是受托责任观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