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财政资金监管是财政管理的主要职能,也是綦江财政的近年来主抓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在具体的实践中,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客观原因带的诸多问题,本文就继续强化綦江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
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中央迅速实施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4万亿财政投资将源源不断投入在各个涉及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重庆乃至綦江县都会得到诸多政策扶持。目前綦江正处于赶超跨越、上档升位、创建卫星城市的关键时期,“五个綦江”、“六个园城”和县委、县府部署的“二十个重点项目”建设都在迅速落实,綦江的发展一天也不能耽搁,每年都有近30个亿的财政投资,资金流量日益增大,如何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监管好这些财政资金显得尤为重要,任重而道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本文就綦江财政如何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谈以下粗浅的见解。
一、 财政资金监管的内容及成效:
一是规范管理,狠抓制度建设。近年来,綦江财政严格将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都置于制度的监督约束之下,完善并建立了《綦江县预算追加听证暂行办法》、《预算拨款管理办法》和《超预算拨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管理办法。二是规范拨付程序,严格预算执行。做到了严格按照年初人大会通过的预算草案执行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和超预算拨款程序,做到有计划、分阶段、按规程拨付预算资金。三是精细管理,提升了管理水平。建立了刚性的预算约束机制,深化了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突出了预算管理精细化,严格了节支措施,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堵塞收入征管漏洞,完善了非税收入改革。
一是建立了方便快捷的缴费系统和查询系统,单位资金的收、缴、存、用情况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了财政监控,单位的经办人和领导都可以在同一平台上查询本单位收入收缴情况,减少了经办人的腐败行为。二是完善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扩大了非税收入征缴范围,实现了非税收入征管的全覆盖。三是加强了票据监管,严格控制了乱收费现象及收费不入账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税收入征收的专项检查。四是将非税收入征管纳入了财政工作的重点,成立了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将票据管理和收入征管纳入其主要职能,加大了“一金两费”追收力度,加强了与各税费征收执收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了长效机制,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三)打造阳光财政模式,实施了国库收付核算改革。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改革成功运行两年多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伟大创新,实施改革后,单位所有的财务情况一下置于财政的阳光监控之下,整个财政管理从体制上实现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打造了阳光财政的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国库支付能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各项支出的动态监测,能够实时监控预算单位的每一笔支付交易,及时发现违规和不规范操作,能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和使用的安全。集中核算能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努力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不违背财经纪律。
为促进政府投资规范管理,确保投资项目事前的有效监控,新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评审工作,节约了大量政府投资资金,优化了工程预算,评审工作采用三级复核制,提高了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有效堵塞了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管理的漏洞。仅08年,对全县132个重点投资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就审减了金额1.2亿元,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五)依法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了财政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每年均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监督大检查和小金库清理,对重点违规违纪财务行为的查处。二是积极主动地与监察、审计部门建立了财务检查的联动机制和共享机制,互通信息,避免了重复检查,共创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以会计集中核算为支撑,严格按照《会计法》及其它相关财经法规对单位财务票据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全面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大大提高了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二、 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务实监管意识还不够强,到位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綦江财政管理体制实施了一系列的创新,整个财政管理从体制上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但“务实”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到位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由于綦江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领导主要精力着力于全县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难免出现意识不强,重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重发展、轻监管”的现象。二是着力加强预算资金监管的意识还需增强,在预算管理上存在着不规范和薄弱地方,一定程度上出现“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的现象。三是着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的务实到位意识还应加强,监管重点还不突出,制度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定程度上还出现“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监管体制存在一定缺位,措施可操作性还不够优。
近年来,财政在加强资金监管制度建设,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共出台了30多个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但也还存在一定的缺位,部分具体制度的可操作性还不强,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资金监管职能缺位,一定程度上存在制度执行不力,监管措施不严。二是国库支付监督审核职能缺位,国库支付只进行了简单的业务支付流程,未对资金用途及挤占挪用专款的现象进行严格审核。三是会计核算真实性审核监督缺位,根本无法对变通处理的支出票据进行有效监督。四是票据管理上收入缴存稽核缺位,未对收入的合法、合规性及是否按时全额缴入进行审核。
3、精细管理程度还不够,需完善的地方还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