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控制是指财务人员(部门)通过财务法规、财务制度、财务定额、财务计划目标等对资金运动(或日常财务活动、现金流转)进行指导、组织督促和约束,确保财务计划(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这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或基本职能,与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分析与评价一起成为财务管理的系统或全部职能。随着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发展,国内各种优秀的财务软件不断提升、完善,企业会计核算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财务管理方面却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企业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财务控制体系。
近年来,我国财务控制制度的建设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但是,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眼光来看,我国财务控制理论研究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第一,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在我国,由于数十年的放权让利改革,人们普遍认为改革就是给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以不受所有者约束的经营自主权。于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股东会和董事会形同虚设等现象比较普遍,实际上把所有者排除在企业之外,企业内部高层经理掌握着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实际上是在没有内外监督的情况下全权经营这部分国有资产;于是内部人控制企业就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
第二,财务控制标准不统一。我国至今尚无一个类似美国COSO报告权威性很高的财务控制标准体系。有关部门未将财务控制作为一个体系来研究,在财务的控制标准的设计上存在着各自为政、就事论事的倾向。例如,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是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对企业财务控制予以要求;中注协《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是从报表审计的角度来进行规范;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诸多规范局限于会计核算。这就使得企业在进行内部财务控制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外部审计时无所适从。
第三,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财务控制评价是对财务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检测。对企业财务控制进行评价,应该执行哪些程序、遵循什么样的标准、用什么样的评价方式等都是考虑的因素。目前我国财务控制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已制定和出台的财务控制法规未将这方面的内容作为主要部分予以重视,财务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无法检验。
以上反映了我国财务控制的突出问题,就上述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规范企业治理结构,加强财务治理,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控制制度。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进行财务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建立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结合的制度。内部董事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是股东的代表。外部董事是由聘任的具有特殊经历、背景,以及专业技能的专家型人员组成,可以弥补内部董事不“董事”的缺陷。(2)积极培育经理市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基本上形成比较成熟的经理市场,一方面给经理提供晋升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被取代风险。如果企业经营效果不好,就可能成为被兼并的目标企业,从而经理人员被解职,而且很难在经理市场找到合适的职位。(3)实施经营者持股一定比例的制度。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得所有者为了控制经营者必须支付成本,包括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的支出、进行监督的支出、经营者偏离所有者目标给所有者造成的损失。如果该成本超过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股权而付出的成本,则可选择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股票期权,使经营者的目标与所有者目标趋同。
第二,完善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在企业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建立审计委员会来全面负责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经营规范化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性。具体方法包括:(1)加强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设;(2)以强化企业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4)对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等开展单项审计;(5)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第三,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其目的是为了进行协调与管理,而有效的协调与管理是不能通过人制来实现的,必须依靠法制来完成。就企业的财务控制而言,就是必须依靠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来完成的,而不是靠人的权力。内控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之间协调与管理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目的是保护企业的财产保值和增值,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促使有关人员遵循既定的管理方针。内控制度的建立必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建立后的内控制度必须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地修订和完善,这样的内控制度才能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
总之,企业财务控制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财务控制是企业集团管理的核心,因为对企业来说首要的是控制权,其次才是控制收益权,这两者的结合就是财务控制。所以,企业一定要正视企业存在的种种财务问题,并找出症结,进一步完善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