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车主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迅速发展,转籍过户变更数量逐年上升。但是从调查情况看,很多车主并未及时按规定办理车辆档案变动手续。以福建省福州市车管部门统计数据为例,转籍过户变更车辆约占新上牌车辆的80%~90%,而到福州市国税部门同期办理档案变动手续的只占新征税车辆的16%左右。
从调查情况看,导致车主未及时按规定办理车辆档案变动手续的原因主要是,车主在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变更手续时,不需要提供变更过户后的完税证明。因此,车主因不知情、嫌麻烦,或为避免补缴税款,就不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从税务机关受理转籍过户变更业务来看,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变更过户频繁导致换发完税证明工作量增大,特别是一些旧车经营者,买入、卖出分别需要办理完税证明的换发手续;如果严格要求过户均需办理档案变动手续,以目前的二手车交易情况来看,各地税务部门很难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承担该项业务。二是不少车主遗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未办理补证手续,致使新车主在办理车辆档案变动手续时,无法提供原车主资料,难以办理补证手续。三是转籍过户变更业务所涉及的档案分户归集保存和调档的工作量大。四是档案库存量增大且确认档案到期报废困难,库房需求压力较大。
那么,如何在实现征管目标的情况下,方便车主,并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呢?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实行一车一完税证明终身随车制度。非遇车辆本身发生变动(如底盘或发动机更换等),或限制车主变动的免税、减税车辆过户,或完税证明遗失,无须到税务部门办理补缴税和换补完税证明事宜,也不需要办理档案变动手续。这是因为,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以外,都只要求纳税人在购置车辆时一次缴税,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且车主在办理转籍过户变更手续时没有任何涉税事宜。
2.完善税务部门数据监控比对系统,用数据监控取代在档案变动环节对征税情况进行监控。税务部门应建立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与车购税申报缴纳信息比对系统,利用系统的回馈比对功能,由车购税纳税申报信息反向追踪比对经销商销售数据,核查购车后60日内未申报纳税的车辆以及纳税申报时销售额不符车辆信息,转主管税务部门核实后通知纳税人补税。
3.增加车购税补退税系统功能。例如增加车辆补税模块,以应对因申报错误导致少征税款问题。
4.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加快电子档案统一管理和查询系统建设。明确电子档案数据在统一集中区域内,可以自由检索比对和办理业务的,在办理车辆转籍业务时,无须办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变动手续等。
5.由车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在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时,统一查验完税证明,并相应备注车主变动信息。对车辆信息发生变动或完税证明限制条件发生变动的,及时要求车主到税务部门办理补税手续或档案变动手续,换领有效的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