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某个娱乐节目上,某个女性大胆地说出一句轰动一时的话:“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面笑。”此事一出,各种评论、咒骂、支持的声音络绎不绝。持不同观点的人们相互吐槽,一场口水战就此展开。不过事情有共同点,那就是此女相当的拜金,而且成为了拜金的标志。
拜金本无“罪”,沾“情”则淫
拜金是一种把金钱利益作为崇拜对象的观念。它主张一切为了金钱,把自身的价值归结为拥有金钱的多少。进而被比作唯利是图,物质获取高于精神得失的代名词。它的产生与社会形态、人的思想意识密不可分。
但是,拜金若作为一种向上进取的态度,并非不可取,毕竟物质是生存的基础。然而,很多人的拜金行为超出了正常的物质获取,他们想尽各种方法在物质上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利用一夜情交换自己所需,便成了一种惯用的渠道。
一夜情这种行为绝对不可取,不论从道德伦理,还是感情上来说,它都是不好的象征。可以说,一夜情没有任何有益的价值,只是肉体的交换,用不负责任的态度,毫无感情的方式来谋取自身欲望的满足。几乎所有社会道德,都把它作为淫乱的体现。若一夜情还沾惹上拜金,那么它的性质跟卖淫没有太大区别。
为了拜金而沾惹一夜情如同卖淫
大家都知道,卖淫就是以自身肉体换取金钱利益的行为。卖淫者多是为了生存而除此下策。拜金本身与卖淫没有交集,但是,当拜金牵扯到肉体和金钱的交易时,它将无异于卖淫。其具体手段为一夜情。
通常情况,一夜情也与拜金没有太大关系,很多人只是为了满足肉欲。可随着发展,它渐渐沾惹上铜臭,二者与无形当中紧密连接起来,最后发展成,因为拜金所以一夜情,有了一夜情就有了钱。
做个简单的公式:卖淫=肉体+金钱,拜金=金钱,一夜情=肉体。等价代换:卖淫=一夜情+拜金。所以,为了拜金而沾惹一夜情就是卖淫。只不过存在团体和个体的区别罢了。因此,当你躺在旅馆的床上和他人翻云覆雨的时候,不要以为自己多清高,事实上,你已经跟卖淫者没有区别,你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降低了自己的价值,若不及时回头,就算能获得金钱上的满足,你也已经堕落到“卖肉为生”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