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都有这样惯性思维:法律上凡是不允许的,就是不能做的事情。事实上,我们即使是法律不禁止的,也并非就是可以做的事情。目前为止,我国法律没有禁止成年人在婚姻之外的性爱关系。所以从仅权利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选择“一夜情”,但是,你要知道一夜情虽然不受法律制裁,却有悖道德理念。
从女孩到少妇,一年之内的这种定位式的变化让小梅总有些“别扭”,结婚一年来,丈夫不是出差在外就是在单位加班,几乎在小梅的世界里,似乎见到丈夫要比见到的熟悉路人次数还要少。
寂寞难耐,丈夫不在身边的小梅也只好在网上消磨时间……偶然间点进了一个聊天室,注册之后没过几分钟便有人发来了邀请函,内容很直接:“想一夜情吗?”
一想到自己难耐的性渴望,想到丈夫还要大半个月才能回家,想到网络那一端或许会正在进行着的性爱,小梅敲下了寂寞的键盘……
酒吧里疯狂的蹦迪释放、高脚杯碰撞时异样暧昧目光、酒店中从浴室到座椅再到床上的缠绵交欢……小梅的心猛烈颤抖着。
虽然身体上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可从那次之后,小梅却再也没有进过类似的聊天室,也没有让自己的身体再次碰撞激情。因为小梅认为,自己这样做是有愧于丈夫的,自己更没有权利这样做。她认为,这种无权利的出轨行为是所法律禁止的,她似乎是把一夜情和重婚罪混淆在了一起。
其实“一夜情”的概念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很模糊,有些人认为“一夜情”等同于重婚(相对于已婚人士来说),有人认为“一夜情”的是在双方有感情的前提下发生的。其实不然,“一夜情”是指,通常仅有一次或有限的两三次性爱,并且强调双方均基于性欲的特点,拒绝感情与责任,它一般发生在不相熟的两人之间。虽然它不是重婚,不涉及到触犯法律的任何规定,但它会违背你的道德,破坏你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