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莫菲打来电话时,我正抱着一本小人书躺在沙发里看得津津有味。莫菲说:“干嘛呢?出来陪我聊聊吧,我快郁闷死了。”我告诉她,我在看《花仙子》,她立即不屑地说:“那书还没翻烂?拜托你少装嫩了,一大把年纪还做梦!”
我说:“你别老教训我好不好,我只比你小六个月。”
她不耐烦地说:“行了行了,我马上下班,五点半咱们在中信广场Starbucks见,OK?”
我对于她这种强制性的约会早就习惯了,挂断电话后匆匆收拾一下,打车赶往中信。到Starbucks晃了一圈,莫菲已经坐在最角落的靠窗处吃着一盒草莓冰淇淋。我走过去,她抬起头一脸惆怅地对我说:“好好,李见向我求婚了,怎么办?”
我说:“啊?这不好吗?”
她摇摇头,十分苦恼地说:“不是好不好的问题,而是……你知道,我对婚姻是有要求的。”
我做出理解的样子,不过实在无话可说。成长让我们逐渐失去了最纯真的爱情理想,到后来,不仅顺理成章地接受了现实,反而怀疑当初的理想是否正确。虚荣呀,真要女人的命!
莫菲发了一大通牢骚,逛了会儿中信,接着她要去泡吧,我说:“不去了,明天上班,哪有那么好精神呀。”她立马打电话给李见,莺声燕语地就把那男人召来了。天,真佩服她。同情地看看气喘吁吁的李见,很难想像现在还有这么痴情的男人,用个粗俗的词——犯贱!
回到家,沙发上丢着我的《花仙子》,面对空空的四壁,突然有点难过。这无边的寂寞有时也是一种伤害。我翻了翻童年时珍藏起来的小人书,七十年代的人似乎很容易怀旧。想起小时候,每晚六点半守在电视机前听着那欢快的片头曲响起,在小蓓拿出花钥匙时激动万分,然后在温文尔雅的李嘉文递出一包美丽的花种时,花语轻轻触动心灵,满足地关上电视做着白马王子的梦,潜意识里对爱情的期待也不过就是李嘉文那样的版本最好。不过,直到现在我还是期待遇到李嘉文式的男人,当然最好也有一把神奇的花钥匙。
电话铃骤然响起,妈的,可能又是那个骚扰电话。
“Excuse me.May I speak to Chang Lan?”
“E你妈个头!”愤然挂上电话,心中百般无奈。自从我搬进这间屋子,每晚必闹午夜凶铃。也不知以前的租户是怎么回事,一走了之就把感情债也一并解决了吧,偏要殃及无辜,让我不得安生。
冲凉上床睡觉时,已经快一点了。好在我的工作不是坐班性质的,反正作为市场调研部的骨干,我还比较有行动的自由。床头丢着一本《花仙子》,是最后一集。我每晚一定是在小蓓和李嘉文深情地相拥中甜蜜睡去的,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入眠方法——心中充满希望,总比在梦中痛哭醒来好吧。莫菲就常说我蠢,不仅蠢而且还是加倍蠢。
我望着小蓓一脸灿烂的笑容,没料到可怕的凶铃又一次响起。我平静地拿起听筒,传来一个男子浑厚却清澈的声音:“你好!这么晚打扰你。请问张兰在吗?”
“先生,我已经无数次告诉你没有这个人。我是刚刚搬进这间屋子的,我不知道你要找的人去哪里了,总之,她和我的生活没有关系,希望你不要打扰我的生活,OK?”我一口气把该说的都说了,虽然他改用中文,但我认得他的声音。
“对不起,我知道我很冒昧,但是……我在多伦多留学,因为学业很紧张晚上还要打工,只有中午有一个小时的空档,很抱歉……”
“算了,也没什么的,反正你下次不要再打电话来就好。”
电话那头突然沉默了,我愣了一下,然后用一种西方式的乐观说:“那么,祝你愉快。拜拜。”
电话那端传来一声轻笑,然后他也用我的口吻说:“好的,祝你愉快。拜拜。”
放下电话,我的心突然有了一丝触动。这应该是个温文尔雅的男子,虽然他固执的午夜凶铃骚扰了我近半个月,但我突然之间就原谅了他,而且我记住了“张兰”这个名字。
二
一个月后,李见打手机问我莫菲在哪,我正在和一位重要客户谈论是否有必要参与比稿提案,于是,毫不留情把他的声音终止,没给任何答案。商讨完公事出来,疲惫地走在华强北繁华的街头,突然发现这座寂寞的空城实在是令人难以招架。莫菲打来电话,说有事找我商量。于是又约在Starbucks见面,她特别喜欢这个鬼地方,幸好每次只是碰个面端杯咖啡走人,否则不把我熏昏过去才怪。
莫菲今天打扮得很妩媚,带着一点点性感的味道。我说:“你艳遇啦,成这德性!”
她笑着说:“没错,真艳遇了!我上次和老总去广州参加了一个珠宝展……”她说完素手一扬,我赫然看到她右手无名指上闪着硕大一粒钻石,“怎么样?是不是应该好好把握?”她暧昧地望着我。
“你心里已经有决定了,还用问我吗?”
“小姐,你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呀?李见老是缠着我,我怕被人家发现了。”
我明白了,她是要我去帮她解决李见这个绊脚石。我突然觉得很悲哀,我怎么会和这种人做朋友,而且还是被别人定为死党的级别。我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帮不了你。”然后转身走出了Starbucks.广场上的灯火明媚却没有温度,那粒钻石璀璨的光芒,冷冷地让我脊背发寒。
莫菲没有再找我,李见也没有。我想他们应该解决了彼此的瓜葛,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或者说拼命追求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比原来更加寂寞,因为除了莫菲我就没有什么朋友了。《花仙子》还是每晚必读,没有了午夜凶铃,我的生活静如止水。
九月的一个周日,一个陌生男子敲开了我的门。我的直觉很准确地告诉我他是谁,我把头抬起60度,望着面前这张干净的面孔,弧度优美的唇角正向我友好地弯起,他年纪不大,最多二十七、八的光景。
我说:“找张兰吗?”
他显然被我的问话弄傻了,他惊诧地问:“小姐,你认识她?”
“不认识,但我认识你。”我有点恶作剧般地笑起来。
他不再拘谨,气氛轻松了一些。我说:“看你不像个坏人,允许你进来坐坐,让你怀怀旧。”
“你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我想你的IQ一定很高。”他走进屋子,一眼看到了沙发上的小人书。他兴奋地拿起来说:“你还有这珍藏呀?好难得!你不知道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买到呢。”
我望望这个大男孩说:“不至于这样吧,高价卖给你怎么样?”
他说:“真的?多少钱我都买!”
我冷笑说:“就怕你买不起。”
他顿时知道自己失言,说:“对不起,君子不夺人所好,这点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我说:“没什么,请坐。”不想再难为他了,毕竟人家也是无心的。
也许周末的寂寞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我和他聊起天来,而且越聊话越多。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应证了一个成语——一见如故,或者更确切地,是一见钟情。是的,我对他一见钟情,从他拿起小人书的那一刻,可能更早一点,是我把头抬到60度的时候。我想,我当时一定在犯傻,一个男人保持着童年的爱好,他一定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更傻的是,我居然还想着去保护这个孩子。
晚上,他请我去必胜客吃PASTA,我端起透明的沙拉碗走向五颜六色的果疏,他赶上来,和我一起堆着25元一碗的沙拉。他把青豆、花生均匀地撒在上面,我用黄瓜片围着碗沿摆成一个漂亮的圆圈。然后,我们在柔和的灯光中享用美丽的食物,窗外,夜色朦胧,木棉树枝繁叶茂,我的心轻轻快乐着。
从必胜客出来,我知道他叫陈超。其实最讨厌人家叫什么什么超,但偏偏用在他身上却不觉俗气。他说:“我们去喝点酒,听点音乐吧。”
我不说话,默默地走在他身边。我们来到本色,似乎已经满座。在角落里好不容易找到两人的小桌,烛火跳跃中,我知道我的微笑很迷人。喝着酒、品着音乐,嘈杂之外感受到的依然是心动。午夜时分,我们走出本色。看我略有醉意,他坚持送我回家。
推开房门,他把我轻轻放到沙发上。我睁开眼睛望着他,眼神迷乱却清醒,我知道我想要做什么。陈超拍拍我的脸,说:“早点休息。”然后站起身要走,我坐起来拉住他的手,任性地说:“不许走。”
“乖,不早了。”他重新让我躺下来,我却拉住他的手不放,他不动,望着我温柔地笑。
我冲口而出:“陈超,我喜欢你!”
他微微一愣,说:“别傻了,你还小。”
“我不小了,我已经23岁了。”
他的眼中泛过一丝忧郁,轻轻地说:“我现在不能接受你。”
“是因为张兰吗?”
“是的。这间屋子曾经是我们的家,她说过会在这里等我回来。”
“她长得像小蓓?”
陈超回头望着我,许久,点点头。
我说:“陈超,你不觉得这是个很俗烂的故事吗?”
“但你还是有兴趣了解,不是吗?”也许我的语气伤害了他的记忆,他有点挑衅地反问我,并且收回了我掌心中的他的手。
我不知道自己发什么痴,我坐起身固执地重新握住他的手,亲吻他。他没有躲闪,但他的唇很冰冷,我知道他不爱我,刚才的一点默契,终因这一间充满回忆的屋子而停止。
“我帮你找到她!”我发着誓。
陈超笑起来,他拍拍我的头说:“傻丫头,睡吧。我走了。”
“我一定帮你找到她!”我在他身后喊着,眼底泛起咸咸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