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i Hehui(1946)
巴黎和会(1946)
Paris Peace Conference (1946)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反法西斯联盟国家对意罗、保、匈、芬 5国缔结和平条约的国际会议。1943年9月3日意大利战败,签署了由英、美起草的具有纯军事性质的停战协定。1944年秋至翌年初,罗、芬、保、匈等希特勒附庸国崩溃,相继签署由苏联起草的停战协定,其中除军事条款外,尚有政治、经济、边界和赔款条款1945年5月8日德国投降,8月2日苏、美、英三国在波茨坦会议上签订的波茨坦协定规定:设立苏、美、英、中、法五国外长会议,制定对意、罗、保、匈、芬五国和约草案。
和会前的外长会议 第一届外长会议(1945.9.11~10.2) 在伦敦召开会上苏联与英、美的立场相对立,仅就意大利应放弃殖民地,意大利、南斯拉夫两国边界划分应根据民族分布界限,的里雅斯特应辟为自由港等问题达成初步的原则协议。
莫斯科三国外长会议(1945.12.16~26)因伦敦会议破裂。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了一次磋商性会议苏联与美、英在一些问题上彼此有所妥协,议决对意和约由苏美英法四国外长起草;对罗保、匈和约由苏、美、英三国外长起草;对芬和约由苏、英两国外长起草。各该项和约草案拟具后经二十一国和会讨论和提出修改建议,最后由苏美、英、法外长会议研究并确定和约之最后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