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下列各项利息收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B.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答案】 C
【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债券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收入都要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
22. 下列各项目中,可以不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纳税人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B.纳税人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C.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收益
D.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
【答案】 D
【解析】 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3.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不应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的是( )。
A.自境内被投资单位分回的利润
B.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产捐赠
D.股票转让收入
【答案】 A
【解析】 对外商投资企业兼营投资业务的投资收益的处理,境内投资收益不并入本企业应税所得额。
24某外国投资者2001年在内地某市投资举办一家合资经营煤气厂,经营期限10年以上,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3%,2005年该投资将分得的利润46.9万元再投资于本煤厂,增加注册资本,追增期限5年。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应退的税款为( )。
A.5.63万元
B.8.4万元
C.8.08万元
D.9.24万元
【答案】 B
【解析】 46.9/(1-33%)×30%×40%=8.40(万)。
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的已纳所得税的40%。
2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一定期限,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一定期限的,均为临时离境,仍应被视为全年在华居住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其期限规定分别是( )。
A.15日、45日
B.30日、60日
C.15日、60日
D.30日、90日
【答案】 D
【解析】 税法规定,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6张某(中国公民)2006年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张某工资1000元和3000元。张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200
B.235
C.355
D.240
【答案】 B
【解析】 张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3000+1000-1600)×15%-125=235(元)。
27 王工程师2005年将自己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提供给甲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0元,当即拿出8000元通过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给灾区;同年该专利获瑞士“世界风”科技进步奖50000美元,该工程师拿出10000美元捐赠给当地环境保护组织,该工程师两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7640元
B.3360元
C.3866元
D.9200元
【答案】 B
【解析】 国内公益捐赠限额=30000×(1-20%)×30%=7200(元);个人获得国外组织在科技、环境、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个税。应纳税额=〔30000×(1-20%)-7200〕×20%=3360(元)。
28张某为某公司设计一套软件,按照合同规定,红利科技公司应支付王某劳务报酬48000元,王某的个人所得税由红利科技公司承担;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红利科技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元。
A.12526.32
B.10245.28
C.12536.20
D.11252.20
【答案】
【解析】 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代付单位要将支付净额按规定公式还原为含税额;
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的,其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1-税率×(1-20%)]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本题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76%=48421.05(元,)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
29.王某出租居民房屋用于居住,每月3000元,租赁期一年;1月份发生修理费2600元,王某按月缴纳流转税,不考虑附加税费和其它税费,则王某当年应纳个税为( )元。
A.2236
B.2255
C.2246
D.2136
【答案】 A
【解析】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月租赁费减除税费和固定的修缮费后的余额大于4000元的,再按余额的20%比例扣除固定费用;余额小于4000元的,扣800固定费用;王某的月纳流转税额=3000×4%=120(元),故王某当年应纳个税=(3000-120-800-800)×10%×3+(3000-120-200-800)×10%+(3000-120-800)×10%×8=384+188+1664=2236(元)。
30.王某是某省电影制片厂的演员,在05年的5月份,取得下列收入:单位发放5月份工资2500元;当月单位组织外出活动义演7天,单位现场发补助1000元;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受一外单位的临时聘请参加商业演出,分别获得3000元、4000元收入、2500元收入,则下列关于王某的陈述正确的是( )。
A.5月份的收入全部合计按工资薪金计税
B.5月的外聘收入按劳务报酬项目分三次计税
C.5月份的工资和本单位发放的补助合计按工资薪金计税
D.外聘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答案】 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报酬,不属于税法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因此,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电影制片厂为了拍摄影视片而临时聘请非本厂导演、演职人员,其所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