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并对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使用者、会计报表主表的设置、财务报告其他组成部分的法定化提出一些建议。
作者认为,我国预算会计“一则三制”中有关财务报告的规定,较之1998年以前的制度已有颇大的改进,但是随着财政预算管理的改革,人们对预算会计信息的要求日益提高,目前已显露出许多不足之处:(1)预算会计报告内容不够完整,提供的信息比较简单;(2)预算会计报告设计不够科学,信息的可用性较差;(3)体系不够健全。
作者指出,要建立全面的财务报告制度,必须对预算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目标应该是,反映受托经营责任和提供对经济决策有用的信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要保证做到财务报告能提供全面的、透明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逐渐转而为经济决策服务。我国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应该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审计机关;社会公众;出资人和债权人;政府和单位的供应单位和服务单位;内部使用者。
作者强调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会计报表主表:
(1)改进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应按照反映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这一定位来设定,将平衡公式由“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改为“资产+支出=基金”;政府资产负债表中要增列必要的资产、负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要反映年末预拨给下级单位的来年经费和从上级单位预领的来年经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有关项目,要按流动性分类。
(2)改进收入支出表。此表要按各类资金收支各自对比计列的原则编制。收入、支出等科目应设置必要的二级和三级科目,并在会计报表附表中列示其明细数据。
(3)探索编制现金流量表。在有条件的大中型事业单位,可以研究如何试编现金流量表的问题,按收付实现制原则列示货币资金的流入流出。设计思路: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可仅限于货币资金;可划分为缴拨款项活动,筹资、投资活动,和业务活动三部分。
此外,还应全面规划会计报表附表,增加表外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从概念框架的制度属性看政府会计的模式变革
在国际政府部门领域,对企业会计与财务报告模式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存在着普遍的质疑:第一,到目前为止并未在国际范围内形成公认的一致有效的政府会计模式;第二,各种模式在推行应计制的过程中都遇到了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政府会计模式变革中突出的问题无一不是对应计基础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提出的挑战,从政府会计概念框架及其制度属性出发,可以对国际上政府会计变革的主要模式及存在的问题给予更完满的解释。概念框架以制度化的最高会计原则和规范的形式汇总并集中反映了会计模式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按制度理论的表述,作为制度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就是政府会计域(博弈)的“参与人关于博弈实际进行方式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持的系统,其本质是对博弈均衡路径和固定特征的一种概要表征,这一表征被政府会计相关域的所有参与人所感知,并被认为与他们的决策相关。” 概念框架的制度属性对会计模式的实践具有既制约又协助的双重功能。
制度关联性的存在使得政府会计概念框架只有在与组织现存制度环境相互支持、一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维系。作者采用了受托责任方法(Accountability Approach)分析企业和政府制度环境对会计活动和会计目标的影响,并以美、澳两国为例,认为针对不同事项设定受托责任将导致对不同类型信息的偏好,达成受托责任的信息的特殊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差异性可能给政府会计目标的设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
政府会计概念框架制度内生认知性的含义,意味着其作为政府会计域参与人共享的均衡信息,代表了重复参与博弈的当事人关于政府会计模式的选择决策博弈实际进行的方式。概念框架的制定需要一个认识并建立有关概念与政府部门受托责任和绩效之间的相关性的社会构建过程。
关于政府会计概念框架的社会构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用什么样的概念和信息反映政府会计的绩效,应重新考虑来自企业部门的概念和信息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受托责任和绩效的相关性。其次,需要借助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分类的一般化对财务报告域的意义结构施加影响。应计制会计引入政府部门,意味着“资产”、“负债”、“经营成果”都应改变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