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一直处于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外延和粗放经济增长的模式之中。据粗略统计,我国每年因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达400亿元。这就对我们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提出质疑,是以一个独立企业的有形损耗来计算成本,还是从全社会损耗的基础上来计算成本。是否把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纳入核算中。绿色会计就是将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生态资源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从而使自然资本和社会效益在企业的活动中通过会计工作反映出来,便于评估企业的资源利用率和社会环境代价,从而有效引导和管理企业走环保之路。
一、西方经济学对于企业对环境的影响提出外部性的概念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可以实现社会边际收益与私人边际收益相等,社会边际成本与私人边际成本相等,从而可满足社会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这一帕累托最优状态的资源配置条件。然而,在实际经济运行中,私人边际成本和私人边际收益并非任何时候都等于社会边际收益和社会边际成本。例如,某人使用煤炭的成本,并不反映废气排入大气而给其他人所造成的损害,称为负外部性;养蜂人得到的收益并不包括蜜蜂传粉给果园所有者及环境所带来的增量收益,称为正外部性。负外部性的存在,使企业只考虑自己的私人成本,对环境破坏等社会成本不关注,不惜牺牲社会收益来换取私人收益。但这种短见行为是以持续稳定发展为代价的。也是经济学、会计学所要解决的问题。西方经济学为解决外部性问题提出了一些方法。例如科斯定理,政府干预以及制度安排等。科斯定理是指通过产权制度的调整,即将造成负外部性的企业与受害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以使负外部性内部化,从而解决负外部性问题。其他的控制办法还有政府管制、税收和补贴、经营许可证等办法。笔者认为只有在绿色会计对社会成本、社会收益可靠计量的基础上,才为政府的干预、产权的界定提供数据和信息。
二、绿色会计的核算对象
一是资源环境改善收益。主要包括利用“三废”生产出的产品以及这些产品减免税收的收益;企业的绿色产业计划对各项投资的吸引;消费者因乐意消费绿色产品而使企业利润的上升;企业实施环境保护后所带来的无形资产及社会效益。二是自然资源的损耗。包括粗放式经营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以及环境保护支出,包括在“三废”处理、控制、补救和减少自然资源的耗费,美化环境的各项支出。
三、绿色会计的计量方法的选择
绿色会计的难点在计量,因为绿色会计核算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包括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既有商品性又不限于商品性,而且所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因此计量方法的确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1、直接市场法,是指直接运用货币价格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引起的,并可以观察和计量的环境质量变化进行测算的一类方法。主要包括生产率变动法、人力资本法、机会成本法、预防支出法、重置成本法等。
2、生产率变动法,是利用生产率的变动来评价环境状况变动影响的方法。生产率的变动是由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市场价格来计量的。这种方法把环境质量作为一个生产要素,环境质量的变化导致产品价格和产量的变化。利用市场价格就可以计算出自然资源变化发生的经济损失或实现的经济收益。如空气污染可能增加机器设备的腐蚀和损坏,从而降低生产率。
3、人力资本法,是专门用于评估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方法。例如,空气污染对环境所带来的损失,可以通过所在地区居民的得病率和死亡率来进行计算。因得病引起的劳动生产率下降,继而引起产品产量的减少;因得病引起的医药费用的上升、保险费用增加而造成的社会损失也可以通过折算来估计。
4、机会成本法,机会成本是指由于使用某一投入要素而必须放弃的该要素其他用途的最高代价。世界上的资源对人类来说,不仅稀缺的,而且其用途可以有多种选择,每一种可供选择的用途对人们都是一种获利的机会,一种机会的获利量,就是另一种机会的成本。该法认为自然环境资源的使用存在着多种互斥的备选方案,某种有限资源选择一种使用机会就将放弃其他使用机会,也就不能从其他方案中获得效益,那么,就将其他使用方案中获得的最大经济效益作为所选方案的机会成本。
5、预防支出法,是将人们为了避免环境危害而做出的预防性支出作为环境危害的最小成本。例如,由于水资源被污染,许多人不得不购买纯净水作为饮用水,则购买纯净水的支出就可以用来作为估计人们对水资源污染危害的评价。
6、重置成本法,是假设导致的环境污染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理而只有用其他方式来恢复时,以恢复或更新被破坏的资源功能所需的费用作为污染企业的社会成本。例如,由于采矿而使土地受到侵害,我们可假定恢复原状需要多少支出来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