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会计委派主体以所有者身份,对用人单位所需使用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与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委派制适应于多层管理机构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实体,以及民营和机构比较复杂经济实体。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强化财务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解决目前会计领域出现一些问题的有效举措,发挥了会计人员相对独立职能的作用,对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一、会计委派制的积极作用
会计委派制经过几年的实施已经取得了相对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堵塞财务漏洞,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假发票、假报表、假账随处可见,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普遍。企业造假主要为了小集体和短期利益,使企业的资产不能增值甚至不能保值,会计委派制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经常性、普遍性监督,强化了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严肃了财经纪律,杜绝了不合理的开支。
2、遏制腐败,预防小金库
以前财务人员的任免、奖惩都由单位做主,“端人家碗,受人家管,就不能揭人家短”,会计人员在发现单位有违规违纪时非但不能坚决抵制,甚至有的同流合污,共作假账,私设小金库。请客送礼、游山玩水、乱发钱物、收送红包、公款行贿等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原因就在于游离于监督之外的小金库,且普遍存在公款私存、收支混乱、无账可查等现象。实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核算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工作相对独立,在做好会计核算的同时,能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不法行为,实现独立、客观公正的会计监督,使会计工作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3、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
会计委派制派出的会计人员本身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才能具备派出资格。这样增加了会计人员的竞争,促进会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业务水平。会计委派制实行定期轮换制,不同单位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也是一种提升。能整体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规范基础会计工作。
二、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弊端
由于委派会计不属于企业的一员,企业的经营好坏与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委派会计所强调的只是会计核算与监督,而不太重视经营管理上所需要的会计预测、分析、决策,从而大大削弱了原本作为企业负责人左膀右臂的会计的作用,不利于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不利于会计本身的发展。
2、缺乏激励,流于形式
对委派的会计人员只有使用,考核,缺乏必要的激励制度,造成做好做坏一个样,监督好坏不影响收入,何必做恶人,得罪人,乐得大家好,使本来的委派制流于形式。
3、缺乏激励,挫伤积极性
委派人员的身份定位不明确,具有双重身份,如果由派出单位考核、提拔,必然脱离实际;如果由派驻单位考核、提拔又与委派制相矛盾,这是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
另外委派会计的工资不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又对委派人员的工作不能进行直接考核和评估,无法做出奖惩判别,有可能会挫伤委派会计的工作积极性。
4、不能保证原始信息不失真
目前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很多方面的支出在财务上是不允许开支的,而现实的社会环境不得不在这些方面进行支出。委派会计也许能够依法大胆抵制不合法行为,但只能保证会计信息处理不失真,而不能保证原始信息不失真。花钱,委派会计要制约,于是企业负责人就考虑其它方法,绕过委派人员,搞个“地下小金库”。 这样一来,委派会计可能被“孤立”,也可能与企业负责人“同流合污”,共作假账,会计信息将更加失真。
5、只派不管,缺乏管理
目前,在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单位中,存在着部分管理不善的现象。有的会计负责人的工资、奖金由该单位发放,该单位领导可以直接决定会计负责人的经济收入,这样会计负责人的地位就不是超然的,他的行动就受制于单位;有的会计负责人派出去后,没有汇报制度、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任其不管,这样的委派制就起不到监督作用。
三、会计委派制的发展对策及展望
1、加大培训,交叉委派
委派会计自身水平的提高,是发挥现有会计委派制度作用的必要条件。选拔委派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对委派会计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行考核,把那些德、能、勤、绩都达到标准的真才实学的人选拔为委派人员,才有可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深度。
实行交叉委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过硬,经验丰富,适应性强的财务科长一名,在受派单位选聘一名业务能力强的会计人员任主办会计,这样,更利于会计作用的发挥,确保会计工作不致脱节。
单位负责人要对会计工作给予重视,给会计人员充分权力,保障会计工作能够严格、独立地按照财经制度、法规和有关的核算要求高质量地有序运作,要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同时,要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对会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会计工作质量,防止核算失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3、因地制宜、注重实际
会计委派制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选择适当的委派形式,是保证委派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会计监管对象和监管的侧重点,选择不同的会计委派形式,不能搞“一刀切”。
组建会计公司,进行客观、公正的执业,形成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良性流动机制。其职责为:依法为各单位输送台格会计人才,保证用人单位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搞好会计人员的选派、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选派会计在用人单位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保证会计人员依法执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执业监督检查及后续教育等工作。
5、规范委派
加强对委派会计进行继续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好各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在可能的前提下积极帮助其协调和解决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同时,为了保证会计委派工作取得成效,委派部门要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要建立健全一套管理制度,以保证操作规范化。主要包括:持证上岗制度、会计任用制度、离任审计制度、会计交流制度、会计回避制度、会计例会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要保证委派制的落实、实施,只有在执行中不断地完善,真正把会计委派制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的效果,企业管理人员应全力给予支持,保证其严格履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