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全球网络经济已具雏形。网络经济的出现与发展,使得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出现了新的实现场所,出现了“虚拟企业”( virtual corporation,又称为“网络公司”)这一新的组织形式。虚拟企业是若干成员企业为获得某市场机遇的优势而组成的动态联盟,这些成员企业可利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的信息网络及其他信息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寻找最佳合作伙伴,组成临时集团,完成一般企业所不能承担的市场任务。
在日本,虚拟企业已经在电子计算机和信息通讯以及多媒体等领域得到普遍应用。在美国,目前出现的这种网络组织并不仅限于生产企业,还有许多其他经济组织形式,如网络银行、网络商场、网络书店等等。有事实表明,虚拟企业在我国也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陕西省寿阳县安装公司和山西省晋城钢岭稀土金属公司、榆次鼎泽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就以“虚拟联合体”方式扩大生产规模,迅速占领市场,闯出新路,做出示范。1999年6月5日,中国市场经济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了“企业改革发展新模式一虚拟联合体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与会的经济理论和新闻界专家。学者认为,“虚拟联合体”既是现阶段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改革新路子,又是今后中国企业界迎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全球经济一体化、知识经济时代等挑战的有效途径。
会计假设,是人们在会计实践活动中对客观经济环境中产生的最为基本的观念做出的总结,是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的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经济事物和会计对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所做出的合乎逻辑的判断,是决定会计运行的基本前提和制约条件。现行的会计假设是与“实体企业”经济环境基本适应的,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会计理论中的会计基本假设将有新的内涵、新的发展。
(一)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假设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在网络社会中,经济活动的网络化和数字化使企业突破了传统的活动空间,进入媒体世界,会计主体的外延不断变化,使会计主体对应于“虚”、“实”两个空间,如全球最大的网上书店amazon就是个虚拟企业(virtual firm),这种公司利用现代化信息沟通技术将众多公司或企业组成一个网络组织,具有一个公司或企业所不能具备的市场能力。作为一种有独立的供应商、制造商、生产商及顾客,以各自相对独立的优势为节点而组成的网络,往往是各个网络成员出于自身的某种战略考虑而临时组建的动态合作方式。这种临时网络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完整的经济实体,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虚拟企业以高度发达的通信、信息技术为必要的物质基础支持,通过合作进行竞争,具有高度的弹性与灵活性,在网络空间中迅速重构和解散,导致会计主体多元化和不确定性,甚至具有自己的现金流量和负债的单一产品都可以形成一个报告主体。根据虚拟企业界限的模糊性,会计主体假设可定义为“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以适应其形式的不断变化。
(二)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股份公司的出现、两权分离、有限责任股权分散、现代化大生产的大规模投入,使持续经营成为一种客观需要。会计不能建立在突如其来的终止企业营业活动的可能性的基础上。
但虚拟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打破联合公司的时间间隔,属于临时性结盟且分合迅速,具有随时性和随机性,是一种动态的有其适应能力的组织。市场机遇是虚拟企业建立的前提(多是基于具体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合作),虚拟企业随机遇获得而产生并随其消亡而解体。1994年展出的新型宽体客机波音777就是一例。该客机由美、英、法、加、日等国大公司的34个工作小组共同完成。整个过程完全在网络上进行,依靠网上信息的充分交流和计算机